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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行贿破坏竞争环境 “洋腐败”为祸中国(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 15:08 中国新闻网

  他山之石:韩国重典惩治“洋腐败”

  韩国政府认为腐败和商业贿赂是万恶之源,主抓公务员、重典整治和舆论监督是韩国反腐的三大手段

  国际先驱导报驻汉城记者干玉兰报道 种种迹象表明,跨国公司卷入腐败案,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顽疾。

  在韩国,洋腐败也在近年来屡屡兴风作浪,跨国公司从行贿方式到手段都与在中国基本类似,因此,韩国对待洋腐败的处理方式也值得中国借鉴。

  IBM在韩国早有“前科”

  2004年,IBM韩国公司以及其合资公司的高级职员通过向韩国信息通讯部、国税厅、军队、检察厅、KBS电视台等9个国家机关和公有企业的14名相关人员行贿,帮助一家合作公司从这些机构获取了价值660亿韩元的供货合同。

  事件最后以IBM韩国公司数名高级职员以及接受贿赂的官员分别被判刑和罚款而告终,参与此次行贿事件的企业,则分别被禁止在6至15个月内参与政府电脑采购招标活动。

  此次行贿事件被媒体公开后,IBM韩国公司发表声明,称行贿事件与公司方面无关,是部分高级职员的个人行为。随后,5名与事件有关的高级职员被IBM韩国公司解雇,公司美国总部派人出任新的韩国分公司经理。

  韩国反思“贵族经营”弊端

  无独有偶,在IBM东窗事发前不到一个月,另一家跨国企业——微软(韩国)公司向韩国国税厅补缴了320亿韩元的漏税款项及罚金。

  微软(韩国)公司与IBM(韩国)公司事发时年销售额分别高达2360亿韩元和1万亿韩元,韩国企业排着队等待销售这两家跨国大公司的产品,因此韩国业界称微软与IBM在韩国实施着令人眼红的“贵族经营”。而当“贵族经营”陷入自毁形象的腐败事件时,自然也引起了韩国社会的反思。

  和中国一样,韩国媒体也曾认为,IBM、微软这样在世界各国推崇“伦理经营”的跨国企业,在韩国实行彻底本土化经营以后,韩方管理人员未能摆脱韩国社会盛行的贿赂习惯是主因。但显然,韩国人更开始注重如何行动,而他们的速度则更迅速得多。

  政府带头誓言“公平透明”

  韩国曾经是一个因政商勾结而腐败问题极其严重的国家。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政府更是认为腐败和商业贿赂是万恶之源,必须采取更为严厉的反腐败措施。

  2001年,韩国制订了《腐败防治法》,成立了总统直属的腐败防治委员会(后改为国家清廉委员会)。同时,民间商业行贿等不法行为业都被引申为“腐败”,韩国还针对商业贿赂和不法收益等资金通过洗钱变为合法收入的行为制订了《反洗钱法》。需要指出的是,韩国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的重点集中在公职员身上,韩国政府认为,公职人员如能恪尽职守、洁身自好,那么腐败就会失去滋生的土壤。

  跨国企业在韩国接连陷入偷漏税和行贿丑闻事件曝光后,韩国政府加快了反腐行动的进程。一方面,着手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各级政府和公共机关每年检查是否存在引发腐败现象的因素和漏洞,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国家清廉委员会则在对各部门清廉度进行民意调查后制订一个清廉度指数,问题严重的部门会被勒令整改。另一方面,韩国总统卢武铉带头,政府、政界人士和经济界人士共同签署反腐败公约——《透明社会协约》:政府和公共部门加强监查和

审计;经济界实行透明经营和严格会计制度;市民们则可充分利用纳税人诉讼制等权力进行监督和举报。

  在治理腐败和商业贿赂过程中,韩国公众和舆论对实行严格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IBM行贿事件最初就是由媒体披露的。在IBM事件后,韩国政府意识到信息的不公开和不对称是商业贿赂的源头,韩国政府就在网上最大范围地公开政府机关的各类信息,将政府采购转变为电子采购方式,接受民众的在线举报。

  在具体处理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各类腐败和商业贿赂事件时,韩国政府毫不手软。它们首先对量刑和罚金标准进行了规范,还规定腐败和商业贿赂事件中涉及的非法所得必须全部退回,犯罪人员不得享受赦免。

  虽然媒体和多数韩国人仍认为政府存在严重腐败行为,但经过多方努力,韩国反腐败和防止商业贿赂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透明国际2006年对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腐败指数调查,韩国列第43位,基本脱离了“严重腐败国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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