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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应是平稳的开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0:50 中国新闻网

  

社科院专家: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应是平稳的开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撰文指出,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也应该是平稳的开放。中新社发 开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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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8日电最近美国财长鲍尔森访问中国时表示,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是中国金融改革最为重要的方面。他的言论再次引起人们对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在今日出版的

人民日报海外版撰文指出,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也应该是平稳的开放。

  文章认为,中国金融业的全面改革开放,是中国金融业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也是中国金融业应对金融全球化的前提条件。但是,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并非如早些年的日本、韩国那样,是面临金融危机迫于内外不利形势的开放,而是履行对WTO承诺的主动开放。因此,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是有步骤、有规划、有秩序、逐渐推进的开放,而不是在外在冲击下被迫进行的开放。

  文章指出,中国金融业要通过改革开放引入全球新的金融理念、管理经验、风险控制技术、机构、产品及市场来促进转轨与市场化,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降低系统性风险;同时,要避免对国内金融体系造成大的负面的冲击,为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创造成长的条件。

  文章举例说,最近

银监会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就体现了中国金融全面开放的平稳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在遵循中国对WTO承诺前提下,对外国银行业的进入采取了一些策略性限制(如外资银行只有在中国注册成为法人银行,才能全面从事人民币业务)。这种限制中国并非先例,而是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基本惯例。因此这样做既不违反中国对WTO的承诺,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有利于国内金融业发展和有利于国内金融监管的作用。

  文章最后指出,在主动性与平稳性的原则下,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就能够在不违反中国对WTO承诺的条件下,对外国投资者进行某种限制,以便降低或减少由于开放过度或过快给中国金融体系带来的外在风险。同时,中国也能够摒弃以所谓“金融安全”为借口的闭关自守,通过引入外来竞争者、引进新的理念与技术,形成中国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中国每一个金融机构的效率。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看上去个体金融机构的风险增加了,但金融机构整体效率的提高,大大降低了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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