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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贷款第二批试点启动 10省市新试点获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5:25 中国新闻网

  

邮政储蓄贷款第二批试点启动10省市新试点获批

  邮政储蓄贷款第二批试点在北京、天津、山东、安徽、浙江、广东、广西、河南、重庆、四川10个省市开展。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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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6日电据中国金融时报报道,在第一批试点工作初告成功的基础上,日前,邮政储蓄第二批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已经在10个省市启动。银监会于8月14日批复同意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增加北京、天津、山东、安徽、浙江、广东、广西、河南、重庆、四川10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国家邮政储汇局对邮政储蓄第二批试点工作在营销和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营销和管理方面,国家邮政储汇局要求各试点省局要以农村市场、小额贷款为重点开展业务,做好服务“三农”的文章;要求各试点省坚持“稳健发展、严格管理、加强培训、监控过程、确保质量”的策略,努力平衡好业务发展和业务管理的关系,要做到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国家邮政局要求试点省局的邮政储汇局设立专门的信贷业务部门,原则上配备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要求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的资格认可。在试点地区的地市邮政储汇部门内,应设立专门的信贷业务部门,原则上配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要求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获得省邮政储汇局的资格认可。在市县储汇部门内应至少设1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

  在风险管理方面,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发了《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远程评分管理办法》、《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非现场检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地要做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工作。

  目前,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省的试点区域推广正在渐次展开。在试点初期,将最多允许4个地市办理存单小额质押业务;每个地市除市区外,最多可有3个所辖市县办理该项业务;每个地市的市区和市县将最多允许3个网点开办业务。这样,每个试点省在初期最多可有48个网点开展业务。(金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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