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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烟花爆竹标识标注实行强制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3:49 北京商报

  

北京烟花爆竹标识标注实行强制管理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所有在京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标识标注将实行强制性管理。凡今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供北京地区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其标识标注必须符合北京市《烟花爆竹标识标注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陈伟/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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