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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污染责任人鲜受惩处(焦点分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1:09 人民网-市场报

  

饮用水污染责任人鲜受惩处(焦点分析)
水污染事件频发

  “自去年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3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至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前表示。他是在湖南省上周发生一起重大水污染事件时说这番话的。

  湖南省岳阳县9月8日发生一起饮用水源受到砷(砒霜)化合物污染。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对岳阳县城饮用水源新墙河水质进行例行监测时,发现砷超标10倍左右。污染事件发现后,有关部门迅速通知8万多居民,要求不要饮用自来水,并安排18台消防车向居民提供饮用水。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光2001年到2004年就发生水污染事故3988件。尤其是因企业违法排污和事故而引发的重大水污染事件也是接连发生。去年底至今年初不足3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3起。2005年11月,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造成松花江部分江段污染,导致沿江居民用水发生困难。12月,广东一企业超标排放含镉废水,导致下游10万人无法饮用北江水。2006年1月,湖南省株洲市霞港湾因水利工程施工不当,导致含镉废水流入湘江。

  这些频发的事故对于我国本来就脆弱的水污染防治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水污染状况触目惊心。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3.46万公里河流和322座水库进行的水质评价,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水系412个监测断面中,劣V类的水占27.9%,即近1/3用于农业灌溉的水都不合格,90%城市的地下水已经被污染。在部分地区和流域,水污染已经明显呈现出从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陆地向海洋发展的趋势。

  严重危害生命健康

  水污染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8月底,北京西三旗地区发生一起水污染事故,污水管线出现渗漏现象,污染自备井水源,引起部分居民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近千人集体腹泻。

  “发生水污染物进入河流、渗透到河床,短时间内难以恢复,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水体污染不但直接影响居民饮水,而且造成土壤和浅层地下水污染,进而污染农产品。”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王东介绍,他们去年曾对山西、陕西两省水污染做过调研,情况触目惊心。其中,陕西省全省每年废污水排放总量是7.515亿吨,水质微生物普遍严重超标,导致饮用后痢疾、眼结膜炎等传染病流行。长期饮用有机物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水,会造成体内重金属粒子增加,引发各种疑难病症,全省饮用污水人口达341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2.2%。

  根据水利部农水司对饮水安全的调查,目前,全国农村有3亿多人口仍在饮用不合格的水,其中约有1.9亿人的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北涉县、河南沈丘县、天津北辰区、陕西华县、江苏阜宁县、广东翁源县等地区频频出现的“癌症村”等,无不和饮用水污染有关。

  更让人担忧的是,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了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9月7日向媒体联合发布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结果表明,2004年全国因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

  频发的水污染事故,也造成地区间的纠纷不断,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600起以上,群众上访达2000余人次。

  动用刑罚刻不容缓

  饮用水污染,无异于灾害,危及人的生命健康。国家再三强调要切实防治水污染,但是情况却有愈加恶化之势,原因何在?

  环境工程专家、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钱易告诉记者,无节制地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污水是河湖污染的重要原因。2004年全国污水排放总量达693亿吨,这些废污水80%以上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库。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当前中国水污染事故频发和相关产业企业布局不合理有关。以石油、石化企业为例,中国2万多家石化企业大部分设在水边,其中2000家在饮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区。他指出,这主要因为过去布局和设厂时,对环保因素和当地承载能力考虑不够。

  潘岳说,这些事件的接连发生,除生产事故原因外,也有企业违法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原因,而根源在于有的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不重视,甚至纵容包庇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常纪文认为,现行的环境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这是环境污染事件频发而责任人却很少得到相应惩罚的重要原因。

  “只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还远不足以遏制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全国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马国良说。他建议尽快出台有关《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司法解释,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者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加大刑罚力度,才能使违法排污者感到震慑,使执法不严者受到制裁。

  (题图为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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