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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储13日起试点小额贷款 最高可贷款1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1:23 中国新闻网

  

北京邮储13日起试点小额贷款最高可贷款10万元

  从9月13日天起,北京邮政储蓄的储户也可以像其他银行的储户一样办理小额贷款业务,这一业务的增加改变了邮政储蓄20多年“只存不贷”的局面。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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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3日电据

北京青年报报道,从9月13日起,北京
邮政
储蓄的储户也可以像其他银行的储户一样办理小额贷款业务,这一业务的增加改变了
邮政储蓄
20多年“只存不贷”的局面。

  北京邮政储汇局的客服人员表示,此次开办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首先在房山区的良乡西路和长沟、门头沟区的大峪和斋堂、通州区的马驹桥和玉桥南里等三区的六个网点进行试点,主要是为有临时性资金需求的居民提供服务。

  在具体的办理手续上,北京邮政储蓄大峪分点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时出示本人的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和身份证,以及北京邮政储蓄的一张活期存折,即可在开户区的指定机构办理。如果借款人不是邮政储蓄存单持有者本人,那么要与北京邮政储蓄存单开户人一起带着双方的身份证和邮政储蓄的定期存单以及活期存折办理贷款。

  据悉,关于贷款额和贷款期限也有明确的限制,比如办理单一客户邮储小额存单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最低贷款额为1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存单总额的90%,质押存单张数不超过5张,而且质押存单必须是前三十天办理的。贷款期限也不可以超过12个月。(吴琳琳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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