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10月强贴饮酒危害健康的“劝酒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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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9:21 石家庄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今年10月份人们将在酒瓶标签上看到诸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警示语。 据了解,最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替代1989年颁布实施的《饮料酒标签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届时,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
此外,新规定免除了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度的其他饮料酒标示保质期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葡萄酒和度数较高的黄酒、白酒,如果储存条件适宜,则储存时间越长越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