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询价程序拟做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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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6:1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IPO询价程序将从几个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在进一步规范询价机制的基础上,整个证券发行过程将明显缩短。 《管理办法》重点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将在几个方面对现有询价程序作出重大调整。
一是对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中小企业的发行将缩短4个工作日。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 二是对目前网下累计投标与网上申购分步进行的机制进行调整,规定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这一制度安排与香港市场的公开发行流程相同,发行过程较目前程序可缩短2个工作日,对于A股、H股同发的公司实现同时确定价格、同时上市非常重要。 三是规定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中止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