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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退出“摩根中心” 单方面放弃烫手山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2:16 中华工商时报

  阳光股份(G阳光)12日宣布,放弃与北京奥运标志工程“水立方”和“鸟巢”一街之隔的一块建筑面积约27.3万平方米的地块,该地块是阳光股份今年5月26日才与首创置业一同标下的“朝阳区大屯北顶村项目”。

  据悉,早在9月8日,G阳光董事会就已经审议通过公司解除与首创置业合作开发“北京朝阳区大屯北顶村项目公建及公寓项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中称,因项目运作时间
发生变化,错过了最佳开发时机,公司与首创置业决定解除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6月2日签署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开发及已建工程建设补偿协议》。

  根据公告,该项目由G阳光与

首创置业共同设立的辉煌置业进行开发建设。该公司于今年6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9亿元,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已向辉煌置业注入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G阳光在公告中还表示,该公司是按照项目合约规定行使解约权,并可以收回全部已付款项,不会受任何损失。

  2002年9月,摩根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署摩根中心一期、二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格为3.63亿元,摩根交付了15%土地出让金。由于不久北京市规划委要求修改规划,于是摩根未缴纳剩余出让金。

  2005年10月,北京市国土局以未在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价款为由收回摩根中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今年5月,摩根中心改成“朝阳区大屯北顶村项目”重新进入土地市场。首创等四家机构参与投标,最终首创和G阳光联合以17.61亿元取得了土地开发权。(13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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