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环境改革排名中国名列全球第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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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6: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这一排名以企业在开办、经营、进行贸易活动、纳税及破产方面遵循的政策规制所
新加坡成为2005~2006年度全球商业环境最佳的经济体。中国香港居第5位,中国台湾排名全球第47位。 全球商业环境最佳的前10个经济体依次是新加坡、新西兰、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英国、丹麦、澳大利亚、挪威、爱尔兰。 中国去年加快了经济改革步伐,商业环境改革指标排名在全球175个经济体中名列第4。列入前10名的国家依次分别是:格鲁吉亚、罗马尼亚、墨西哥、中国、秘鲁、法国、克罗地亚、危地马拉、加纳和坦桑尼亚。 据国际金融公司介绍,商业环境改革指标排名依据各个经济体在“开办企业、申请许可证、雇工、财产登记、获取信贷、投资者保护、税款缴纳、跨境贸易、合同执行和关闭企业”等方面调整法规的范围及其影响。 报告说,中国新修改的公司法使注册企业所需的时间由48天缩短到35天,并调低了开办企业所需的最低资本金,由占人均收入的947%下调到213%,大大方便了新企业的开办。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消费者贷款征信系统。银行现在在发放贷款前可以通过这套系统查阅3.4亿居民的信用记录。对公司法的修订强化了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增加了对投资者的保护。新近采用的网上报关程序使进出口通关时间缩短了2天,有利于提高进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