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海林)今日起,一大批新规施行,这些都和市民生活有很密切关系。
住宅区禁止停放大货车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如不按相关法规开具收费票据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住宅区停车场禁止停放大型货车和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这是今日起正式施行《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新内容。
《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住宅区停车场禁止停放大型货车和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在住宅区停车场停车时,应在划定的车位内按标示停放。
燃油费最高涨到100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通知,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将自9月1日起提高,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毕业生未就业可申请低保
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从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凭医院诊断保险须理赔
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我国首部规范健康保险经营行为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从今天起施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叫停
本月开始,返还型的健康保险将销声匿迹。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14日正式公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是中国首部规范健康保险经营行为的法规,它将从9月1日起施行。
出口5个国家商品降税
今日起,我国将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降税,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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