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限制开发商“挑高”“偷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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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6:02 新华网 | |||||||||||
(资料图片) 新华网南京8月30日电(记者石永红)经过修订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将自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明确规定,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且不应高于3米。这意味着今后开
在建设部出台细则明确“90平方米”的规定之后,通过挑高住宅层高变相扩大住宅面积成为不少开发商的手法。目前南京市场上销售的一些挑高住宅,层高都在4.9米以上,一套使用面积60平方米的挑高住宅,通过中间新加的隔层,便可获得近12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突破了建设部规定。 《标准》同时确定,住宅居室、餐厅等局部挑高的,可以突破3米的限制。这就增加了住宅的舒适性。(完) 相关新闻: 调控,挡不住开发商们暴发 房贷监管之惑:被开发商套牢 银行骑"虎"难下 开发商陷入窘境 全国数千房产项目求助民间游资 开发商大玩"空手套白狼" 房子还没盖先交5万块 潘石屹:房地产不是暴利 谁搞臭了我们开发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