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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友热议城管“管什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9:02 经济参考报

  城管不能盲目打压

  

评论:网友热议城管“管什么”?

  北京治理黑“摩的”本报记者 李文 摄

  网友飞秒:城市的确需要管理,但管理不是蛮横地打压,而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不但是城市的居民,还包括一切外地来谋生旅游的群众。比如合肥、郑州等地区出现的“西瓜”事件,一个几百万人口的大都市,只设几十个西瓜销售点,这明显没有把“为人民服务”当回事,完全是城市管理方为了自己方便不管群众需要的单方面规定。此外,城市管理,其对象是人民群众。从现在的一些报道中看,一些地方把城管武装到了牙齿,这是为了对付谁?

  网友偶尔说说:首先在城市规划出一些次要街道,在这些街道上小贩可以做生意。对小贩使用的车,摊位有一定尺寸的限制。小贩的营业时间可以有所规定。

  网友yyjdn:不是城管怎样管的问题,而是领导让城管管什么的问题,责任在一个城市的头头们。表面上是城管的事,根子上是城官的事!!

  网友柳中禹:小贩走街穿巷叫卖,中国自古就有,方便老百姓。老北京的小贩叫卖声,在电影、小品等文艺作品中成了一绝,成了通俗文化遗产。老头老太太到商店买东西嫌走得远,小贩把青菜杂货送到家门口,不影响什么市容。公家的废品收购站太远,收废旧书报的老头来胡同收购,方便群众也没什么不好。现在提倡“情为民所系”,城市应该允许小商贩走街穿巷做生意。温总理都在关心桃农卖桃难,我们的城市管理应该是方便广大市民。

  网友景色秀丽:其实很好办——当城管的大盖帽面对占道经营或影响市容的行为时,只要在心里对自己说:“兴许他们是乡下来赚几个钱替娃儿付学费的;兴许他们刚下岗生活困难才下海的;兴许他们就是我父亲老家的乡亲……”就什么办法都有了,什么横蛮暴力行为也没有了。

  网友小狮子雷欧:城管和小贩是鱼水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小贩的存在关乎城管的生存问题!

  网友闻非:同事说了,她家的老公是城管,她们家一年都不用自己买水果,吃的都是丈夫没收后从单位带回的。

  网友鸟官人皇:老百姓对城管其实没有过高的奢望,只要求他们能像人一样说话、办事,不打人、不骂人、不无理要求。——很简单吧,他们能做到吗?

  网友jklasdf:市容好看不好看事小,关键还是让老百姓卖点小东西多点收入。自古以来,中国的商人就是穿街走巷做生意的嘛。政府应该有远大的目标的和开阔的思维,小贩摆小摊其实没赚几个钱,那点税,那点管理费,不过是藏富于民。

  城管行为反映执政理念

  网友我不想再沉默:从某种程度上说,城管的行为准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政府的行为准则,政府的执政观念就反映在城管的执法过程中。

  网友滏河柳:堵,堵就是对于影响交通和市容乱摆摊乱扔垃圾,用电喇叭制造噪音呼喊乱叫的商贩,必须严加管理或取缔。疏,就是对做不起大生意,更没有自己的门脸和公司的小商贩,要进行规范,要指定一定的场地,不收费或少收费,给他们提供方便,尤其是对下岗职工和老实巴交的农民兄弟.他们也是当今社会的一部分,不能一味轻视,要做好服务。但对个别刁贩也不能手软,不过必须掌握一个度,既要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又要不能再有“烈士”出现。还要文明执法,提高自身素质和办事能力,不能激化矛盾,平时也别去小商贩那里拿三个核桃两个枣的,注意自己的形象,别给政府和你的部门抹黑。但不管怎样也要保护好自己,没必要用生命去拼小贩。

  网友薕葭:现在所以有那么多的小贩沿街叫卖,原因再简单不过了——逃费;为什么有逃费现象——太贵;为什么交不起太贵的费?因为集市上两个石墩加块水泥板也要摊位费,地下室也要几百或几千的进场费(税另缴)。哪儿都是权力部门圈钱的地盘,小本谋生的人员只能靠游动地摊生活。小贩不服从城管管理,这话不对,是小贩不服从城管的取缔。原因是小贩要生存,要讨生活。现在最时髦讲与国际接轨,试问跳蚤市场的名称是国产的吗?国际上哪国没有地摊?哪国没有小贩?哪国的小贩上地摊要缴进场费摊位费?

  城管是个筐 啥都往里装

  网友玛拉丝卡亚A:取消城管,谁来管理城市?!乱七八糟的城市,你愿意住吗?!

  网友讲点道理:给农民、下岗工人和创业学生多开些商贸市场,不收或少收摊位费(千万别像现在这些开发商搞的唯利是图的商贸市场)!政府不能唯利是图,不能和开发商联手去赚困难群众那点血汗钱!解决立场问题,一切都好办了!真这样干,就业问题也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出路也宽了,就是开发商不高兴,另外一些吃拿卡要的贪官污吏有点郁闷!

  网友下一站彩虹:1、执政理念:肚子重要还是面子重要?2、执法理念:管理型还是服务型?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后,再解决城管存在的合法性,然后确定其职责及权限。

  网友2n+2n-1:城管的现行13项管理职能,是和已有的职能部门共有的(或冲突的)。而一个城管综合了十几个部门的职能,你说你是不是超人?人家拿工资坐办公室,你呢专做别人最不高兴做的出头事。职能部门不管你们管。你说城管该不该要,想想过去十几个部门得罪人的事,一下子全由你们来做,这就是问题存在的根源。

  网友小小百姓:我想说,城管管的本来都是各个职能部门的事,如果各个职能部门都尽职了,还要城管干吗?所以我建议讨论一下为什么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各司其职。

  网友死不冥目:人们对城管的反感,源于各地所发生的城管的执法方式及其所执法的对象中很大一部分是社会底层的困难群众。但是,无论是对城管的暴力执法还是被执法者的暴力抗法,都不能单纯地以一个“素质”来搪塞。其实其所体现的是一个社会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是被执法者面临的生存问题。他们要生存,但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及经济条件,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按正规的途径获得合法的经营场所。另一方面,城管们基于管理城市的职责,又不得不按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去履行他们的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双方的矛盾就产生了:一方面为了生存,不得不打游击似的从事无证的贩卖活动;另一方面为了履行现职,又不得不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而在打击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了双方的僵持,在他们认为有理讲不清的时候,就出现了暴力。当这种暴力行为行之有效后,更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暴力执法的信赖。于是矛盾越来越激烈了!其实,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是我们社会矛盾暂时无法调和的体现。从某一层面上来说,城管是代人受过而已!

  网友wwccmm:城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当初八个大檐帽,管不了一个大草帽,就发明了城管这个大筐,市局的领导就开始端着这个大筐搜罗了,别人管不了的装进去,别人不愿意管的装进去,没有可得利益的装进去,和群众有矛盾冲突的装进去,和外地人有冲突的装进去,职能从五项增加到了十四项,还在不断往里面装啊装,可是,城管队员的待遇没有增加,城管的地位没有改变,至今还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被排在政府执法系列之外的黑户!

  网友与我俱进:我不同意“城管”管理城市这一命题,城管是受委托执法,之所以矛盾集中到城管身上,是因为城管承担了“强制执行”这一重任。其实真正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履行职能上出了问题。从思想上来看,政府缺乏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长期忽视基层群众的生存权,只重视在城市形象上做文章,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职能体现在公共事务中,往往对投资方突出服务职能,而对弱势群体突出其管理职能,功利主义倾向严重,这种意识形态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相当大的阻力。

  网友青岛张楠:“国家应依法足额拨付执法经费”,是有效解决执法经济的基础;“立法应充分体现并有效保障弱势公民的基本人权”,是承认他们存在并予以关怀和帮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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