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余振东被警方押送回北京 资料图片
2001年10月12日,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卷款90多亿元潜逃国外,该案件一时成为震惊全国、乃至世界的“10·12”金融腐败、洗钱大案
。许超凡、余振东等人当时是怎样将90亿巨资“洗”到国外去的呢?24日,央行在新发布的《2005年反洗钱报告》中,对余振东等人的4大洗钱伎俩进行了首次揭秘。
三银行巨贪卷款90多亿元
余振东,广东开平人,1982年正式进入中行开平支行工作,先后担任过信贷部副部长、部长,副行长,行长。在余担任行长之前的1992年,他就与“二许”合谋实施经济犯罪。三人卷款90多亿元,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
案发后,余振东与“二许”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2001年,我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追捕3人。2002年2月,余在美国洛杉矶被抓获,后经中美两国政府间的协调,2004年4月16日余被押解回中国。2004年下半年,在余振东之前先后担任过中行开平支行行长的“二许”也先后在美国被捕。
“10·12”案的4大特点
央行在报告中介绍,“10·12”案具有4大特点,一是案件潜伏期长,前后达10年之久。二是涉案金额大,共涉及90多亿元,其中,人民币11.52亿元,美元8.98亿元,德国马克1.6亿元,大部分资金已无法追回。三是涉案人员、企业众多,共涉及130余家企业、250多名人员,1993年—2002年中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无一幸免”,内部中层业务骨干和经办人员几乎都有牵连,部分地方党政负责人也涉及其中。四是提起公诉罪名众多,诸如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违法放贷等11项。
余振东等人的洗钱4手段
央行在报告中介绍,在这十余年中,余振东与“二许”主要采取了4种洗钱手段。
一是自办境外企业并操控境内企业。余振东等人先在境外自办企业,为洗钱设立外部接应点。同时,利用境内大型企业利用账户办理汇款之便,借银行客户账户将非法资金转移至境外自办企业。二是利用银行建设项目等转化资金。许超凡等人利用中行开平支行投资潭江半岛酒店和写字楼等项目,非法侵吞资金。三是自办境内公司(实体)作为境内非法资金中转站。许超凡等人在境内设立了20多家公司,开立了大量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从银行盗取的资金。四是借助外汇和股票。“10·12”案的被曝光就是许超凡等人盗用银行资金“炒汇”被发现;以及2000年4月他们又将骗取的数千万元资金用于购买春晖企业的股票。
记者 刘定云 实习生 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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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为内地洗钱热点地区
《2005年反洗钱报告》指出,2005年全国共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及金额793亿多元。在公布的洗钱热点地区中,不论人民币还是外币,四川都名列5大热点 地区之一。
央行称,去年对人民币重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了673次核查,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上海、陕西、四川等地。对外汇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核查了941次,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四川、山东和广西等地。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其中,广东、浙江两省最多,占全国可疑交易信息总量的61.4%。广东最突出,一省就占了40.5%。
央行解释,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走私犯罪猖獗,以涉嫌走私犯罪的可疑交易信息居多。云南涉毒洗钱可疑交易信息居多;浙江因民企多,大额现金交易信息居多,深圳、珠海因毗邻香港、澳门,非法买卖外汇的地下钱庄较多。而新疆等因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给非法炒汇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在新疆与我国东南地区之间形成了巨额的可疑资金流动。
记者 刘定云 实习生 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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