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发票“买”1斤榛子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
“45元,满瓤的。是自己吃还是送人啊?”
“餐饮发票能换不?怎么换?” “1000元换1斤,你换多少?”记者看了看能换发票的榛子,市价也就10元左右。 “怎么那么贵啊?不是500元换1斤吗?” “400元还换过呢!现在查的紧,而且换的人太多,所以就涨了。” “出租车票行不?” “出租车票不行,就收餐饮的,而且最少也得50元一张的。”一家榛子行的男老板说。 40元买回800元发票 随后,记者在隔壁一家榛子行目睹了一个外地人购买发票的过程。 “你这儿有发票吗?”“你要买多少啊?”“大约800多元吧,我明天就回长春了。” “行,60元。” “大姐你便宜点儿,40元吧。”外地人讨价还价道。 最后,该外地人用40元钱购买了800元的餐饮发票。记者发现,榛子行的人手中不但有旧餐饮发票,还有高速公路过道费发票和停车发票。“榛子换发票”严重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榛子行回收的旧餐饮发票最大的市场就是一些小饭店。某饭店老板告诉记者,饭店从税务部门买发票,500元钱的发票约花50元,而榛子商贩用1斤榛子(约10元钱)从个人手中换取1000元钱发票,再将这些发票以50元左右的低价卖给饭店,商贩最终可赚40元左右,饭店也能省50元。 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票的买卖仅限于税务部门,以卖榛子换取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收取已使用过的餐饮发票,已触犯了刑法中的倒买倒卖有价证券的相关条款,如果达到一定金额,就要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