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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我赴美航班旅客不得随身带液态物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21:56 新华网

  

民航总局:我赴美航班旅客不得随身带液态物品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冯晓芳)记者11日从民航总局获悉,接美国国土安全部运输安全局通知,自8月11日开始,所有飞往美国航班旅客一律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体积的液态物品,如确需携带,则必须托运。

  民航总局指出,不可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包括饮料、洗发水、防晒油、

化妆品乳液、牙膏等。可以携带的液态物品有婴幼儿所用的配方乳品、人乳、果汁,以及与旅客机票姓名相吻合的处方药和胰岛素等必需的非处方药。民航总局在此提醒赴美旅客,妥善处理好上述物品,以免延误行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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