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题:业内认为影响不大
商报讯(记者 蔡元元)“新标准的条款还在讨论当中,至少还要经过意见征求阶段才能定稿。”一位接近《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修订小组的人士昨天告诉记者。据透露,由于
关系到数百万奶农的利益问题,标准制定组尚未确定是否将“不得检出抗生素”作为强制规范。而这个标准的修订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正是“有抗奶”引起的风波。
所谓“有抗奶”,是指被检测出残留抗生素的牛奶,反之,“无抗奶”就是未被检测出抗生素残留的牛奶。和人一样,奶牛得病很正常。据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怀宝介绍,常见的奶牛疾病主要是乳腺炎、消化道发炎等几种,对于此类病症主要采取饲喂或注射抗生素的方法医治,一般用药后的7天内挤出的牛奶会含有抗生素残留。据了解,长期引用“有抗奶”相当于长期服用低剂量抗生素,会导致人体内细菌的耐药性增强,降低或完全抵消抗生素类药物的疗效,埋下隐患。
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奶牛用药后7天内的牛奶是不应该作为原料加工成乳制品的,不过也有一些乳制品企业用低价收购有抗奶以降低成本。在不久前的“中国乳品产业健康发展研讨会”上有专家甚至宣称,“当前我国市场上50%左右的牛奶存在抗生素残留超标。”
“‘有抗奶’确实存在,但并不是普遍现象。”广东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表示。资料显示,目前国内的奶牛总数大约在1200万头左右,按奶牛得病的几率为10%计算,扣除病牛处于健康状态的时间,“估计最终存在抗生素残留的奶源不到5%”。况且国内的奶牛数量每年都存在8%-12%的自然增长,完全可以抵消“有抗奶”的影响。
实际上关于“有抗奶”的问题,早在1985年版的GB5408-85《消毒牛乳》中就曾规定,“用抗生素或其他对牛乳有影响的药物治疗期间的母牛所产的牛乳和停药后3日内的牛乳不得收购”。但这一条文却随着1986年9月GB6914-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的出台而宣布作废。而在2001年9月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标准中也规定“抗生素不得检出”,但这只是一个推荐性的行业标准,没有强制性。
王丁棉认为,修订后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如果将抗生素列为必备检测项目,将从原料奶源头上控制抗生素残留,对整个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起推动作用,但对其生产经营影响不大,“上规模的乳制品企业都已经具备了完整的抗生素检测体系。”
王晓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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