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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物业税开征暂无时间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9:06 金羊网-新快报

  央行行长助理易纲透露:物业税开征暂无时间表

  新快报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针对“物业税可能在明年开征”的传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长期致力于物业税研究的易纲教授昨日在北京大学的一次税制研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税的征收是中央政策方向,但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据了解,中央方面首次提出征收物业税是在2003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当时的提法是“适时、择机开征房产税”。并且从2003年开始,已经有一些城市开始空转模拟物业税试点,但是物业税开征却一直未能实现从“空转”到“实转”的转变。所谓“空转”是指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

  征收物业税三大好处

  作为最早参与征收物业税讨论的专家之一,易纲披露,当时相关的争论非常激烈,但是最后认为,征收物业税最主要的好处有三个:

  首先,可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权上的关系。“1994年开始的中央税制改革相当成功,税收大幅增长,税收占GDP的比重也稳步增长,但是中央的财权和事权有些不对称。物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如果开征,可以更加匹配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关系。”

  其次,可以鼓励节约,有助于建立节约型社会。易纲认为,尽管我国东部沿海的居住关系非常紧张,但居民住房浪费现象严重,开征物业税可以让闲置的住房在市场上交易,同时税收可以用来改善学校、医疗等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再者,由于税制方面的关系,使得地方政府认识到“没有工业就没有税源”,因此搞工业的热情极高,纷纷提出“工业强省”的口号。而征收物业税后,地方政府税收来源增加,可以使其注意力慢慢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对于“是否会在全国实行统一税率”的疑问,易纲表示,物业税的征收将按照“中央作决策,立法在省一级,征收和规范在县市”的原则,因此具体的税率将由各个地方来定,全国不会实行统一税率。

  但是他认为,应当对总税率进行控制,开征物业税的话就应该考虑降低其它方面的税率。

  

易纲:物业税开征暂无时间表

  图:物业税的征收,立法在省一级,征收和规范在县市。

  相关背景

  

  开征物业税稳定房价?

  近两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房价涨势明显,部分地区过快过猛,甚至影响到社会公平与和谐。如何通过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的调控,有效抑制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的状况,成为民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提出,要在条件具备时,研究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建立统一的物业税,来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

  可能降低销售价格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就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等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收取的物业税。把房地产开发商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政策,改为由购房者在房产使用过程中分次缴清。这一模式意味着占住宅成本50%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将在70年内缴清,销售时只需缴纳微小的一部分。分析认为,这种做法将大大降低房屋的开发成本,从而大大降低房产的销售价格。

  买得起住不起?

  但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人民生活的改善,土地、房产的价值会不断上涨,而物业税是按现有价值征收,在房产使用的50-70年的时间里,土地价格将不断提高,最后房产分次支付的价格将比一次性支付的价格增加很多。

  税值随房产升值而提高,开征物业税,购房门槛下降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使用成本增加了。原来的“买房难”会不会演变成“养房难”?不可否认,在开征物业税后,会存在大批本来家庭经济实力不强,只是因为购房“门槛”降低而购置房屋,尤其是使用银行贷款按揭购房者,他们会不会像一些租得起办公场所但付不起物业管理费的公司一样,出现“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况?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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