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有了保障 24个省份已建工资保证金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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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9:07 中国新闻网 | |||||||||||
2005年8月24日,据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消息,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湖北省已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应按年度工程预算款的0.5%-0.8%在开户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并委托银行代发被克扣的农民工工资。目前武汉、宜昌等地已建立该制度,其它地区正在积极推进。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7月31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宣布,中国已有24个省份建立起工资保证金制度,这一制度将有效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国启动实施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采取全面监控或重点监控的方式,将曾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其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完善监控手段,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 10个省份调整颁布了最低工资标准,19个省份发布了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上半年还进一步加强了监察执法工作,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现象,以及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也迈出了新步伐。截至6月底,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达162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368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达103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545万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下半年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重点,把大中型煤矿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努力使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000万人以上,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白天亮 郑立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