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航空运输新安排出台 空运市场更加开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9:49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民航总局与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就内地与香港间的航空运输做出了新的安排,进一步开放两地的空运市场。中新社发 刘建民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日电 (记者 王彤) 记者今日从中国民航总局获悉,上月二十三日,民航总局与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就内地与香港间的航空运输做出了新的安排,进一步开放两地的空运市场。 根据新安排,内地与香港之间将新增十一个通航地点,从而使内地与香港通航的城市达到了五十六个,覆盖了绝大部分内地主要城市。 新增加的十一个通航地点是: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 新安排还放宽了运力限制。客运方面,有三十五条航线将在今年冬季至明年夏季分阶段取消运力限制,放开班次,机型不限。少数受到限制的航点运力得到增加。货运方面,除了北京和上海两个航点之外,其他各航线的运力限制自二OO七年夏秋季起取消。北京、上海两个航点的运力也将增加。 此外,新安排还增加了每条航线的承运人数量。自二OO七年夏秋航季开始,每条航线的指定承运人可由目前的各二家航空公司增至各三到四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