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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起航!买空卖空合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0:55 北京现代商报

  大幕即将拉开。在IPO闸门被重新开启之后,券商们盼望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也将重现股市。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将于8月1日实施的《办法》对融资融券的业务申请、保证金、担保物、标的证券、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融资融券起航!买空卖空合法!

  试点标准锁定创新类优质券商

  《办法》规定,券商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以下7个条件:一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且已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二是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三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四是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五是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可,且已对实施进度做出明确安排;六是已完成交易、清算、客户账户和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对历史遗留的不规范账户已设定标识并集中监控;七是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资金和证券。

  在目前的17家创新类券商中,中信、海通、东方、招商、华泰5家券商被认为有望首批进行融资融券试点。据2005年度未经审计的年报显示,这5家券商的净资本额在创新试点券商排名中名列前茅。不过,也有消息称,首批试点更可能是中信、中金和国泰君安3家券商。

  根据《办法》规定,获得批准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向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取得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券商、投资者二级账户管理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银行分别开立两类账户用于证券和资金存管。证券公司将为投资者开设实名信用证券账户,而银行将为投资者开设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需要分别开设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其中,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对投资者来说,证券公司为其开立的实名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证券公司还会通知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客户交存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在具体流程上,证券公司需要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和保存。对于那些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则不能列入融资融券客户范围。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与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以下事项: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初始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种类及折扣率、担保债权范围;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等。值得关注的是,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保证金、融资融券限额未量化

  不过,对于投资者更为关心券商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以及客户融资融券的最高限额等问题,《办法》虽有所涉及但未进行量化。而此前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证券公司对单个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均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并分别按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接受单只股票质押的市值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办法》明确,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有价证券充抵。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规定的警戒线时,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证券公司对单一证券的融券余额达到融资余额时,应当立即停止融出该种证券。单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或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达到规定的最高限额时,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接受该种证券的融资买入指令或融券卖出指令。

  融资融券利好券商

  从对券商的影响来看,融资融券的推出将为券商开辟新的盈利渠道。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达到70%左右,市场低迷时更是达到90%。而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可以起到活跃资本市场的作用,增加交易量,由此不仅可以增加券商经纪业务的手续费收入,而且可以为证券行业带来较为稳定的信用交易收入。

  不过,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创新类券商率先开展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将对其他证券公司的生存空间产生挤压效应。但是,秉着优先发展创新类券商的原则,在发展过程中,这种挤压应该是正常现象。

  “这将给股市带来更多的‘活血’,也能缓解中行等大盘股上市给股市造成的资金紧张局面。”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副所长郭田勇认为,下周股市有可能继续创造连续收阳的纪录,此前,从6月15日至30日,上证综指已经连收11根阳线,为近期证券市场罕见。

  新时代证券宏观策略分析师郝晓辉表示,融资开闸不仅能给市场带来数百亿增量资金,而且由于杠杆作用对存量资金会起到很大的放大效应。融资融券是管理层恢复证券市场融资功能的组合拳之一。

  “不过,融资融券可能助涨也可能助跌,增大市场波动,进而可能助长市场的投机气氛。”郭田勇说。

  商报链接

  融资融券业务流程

  融资:客户以其信用账户的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品,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买入;证券公司在与结算公司结算时,用其“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中的自有资金为客户垫付资金;客户融资买入的证券作为向证券公司融资的担保品,登记到“客户信用证券汇总账户”,同时记增相应的客户二级明细账户。

  客户偿还融资款,可采用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两种方式。直接还款的,客户将资金划入“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用以偿还该客户的部分或全部融资款,卖券还款的,所得款项先偿还证券公司融资款和融资费用,剩余资金进入“客户信用资金汇总账户”,同时记增相应的客户二级明细账户。

  融券:客户以其信用账户中的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品,向证券公司申请融券卖出;证券公司在与结算公司交收时,用其“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中的自有证券为客户垫付证券;客户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作为向证券公司融券的担保品,记入“客户信用资金汇总账户”,同时记增相应的客户二级明细账户。

  客户可采用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客户通过“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买入证券从“客户信用证券汇总账户”划入“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完成还券。

  商报记者 刘杰/文

  王晓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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