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保财险昨签第一单 交强险抢救费全国通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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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10:04 云南日报 | |||||||||||
海南一客户已贴上交强险标志 新华社 交强险于今日正式实施。昨日,昆明南亚勇坤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幼才成为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投保交强险的第一人。
杨幼才告诉记者,自己的一辆丰田雷克萨斯昨天刚好到期续保,赶巧签下省人保交强险的第一单。据杨幼才介绍,自己的车子一直都购买全险,去年的保险费花费约14000元,今年除购买交强险外,还选择了保额为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此外还有车损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盗抢险等商业险种,保费与去年相比略微增加。 据省人保保险理赔法律部总经理张华介绍,该公司赔付进行了提速,将在客户报案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进行查勘定损,5个工作日内给客户答复,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此外,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人保财险将实行在全国范围系统内的通垫,即在云南人保购买交强险,在上海发生交通事故,则由上海人保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对于同期实施的新商业三者险,省人保选择了A条款,据透露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保额5万元的保费为771元,保额10万元的保费为1079元,保额15万元的保费为1218元。 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骆旭华提醒车险投保户,投保交强险和商业性车险最好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这将避免索赔时,车主在多家保险公司来回奔波,节约时间和精力。 本报记者 黄颖(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