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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国十条”昨天正式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02:2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徐霞报道昨天,被誉为保险界的“国十条”终于出台。由于与资本市场的“国九条”不相伯仲,“国十条”——《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备受关注。《意见》中提到,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

  由于《意见》主要内容共有10条,故被称为“国十条”,并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业内人士评价其为“资本市场‘国九条’的补充”。当初起草
该文件的初衷,是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覆盖面小、整体水平不高,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据了解,《意见》为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留下巨大空间。相关政策包括:逐步提高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投资资产证券化、不动产和创投企业,鼓励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等。

  《意见》还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公司、保险集团公司,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内的合作。通过发挥保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对于《意见》的出台,中央财经大学精算学院院长李晓林表示,“国十条”的出台目的是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具体落实还是要有一段过渡期。由于目前她还没看到《意见》的具体条款,不便做太多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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