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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高工资现象背后:收入不能按“岗”分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15:53 中国新闻网

  

垄断行业高工资现象背后:收入不能按“岗”分配

  工商总局日前指出,对个体私营经济将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公平竞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领域的投资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新社发 井韦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笔者的好友小于,现在整天抱怨自己的工作不好,但在大学毕业那会儿,到部委下属事业单位的他可是大家羡慕的焦点。“工资太少了,每月两三千块钱能干什么啊,看看在电力集团公司的同学小王,月工资就差不多有6000元,再加上奖金、

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年薪可达15万。”他说。

  小于与小王之间存在的落差与不平衡,在社会上有一定的普遍性。他们每天都一样辛辛苦苦工作,但由于行业不同,致使收入差距那么大。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小王所在的国有垄断企业利润高有钱可发,而且通过岗位津贴发放又让外人对偏高的收入无话可说。

  为何岗位津贴成防护伞

  细看工资条,各个行业间基本工资部分差距不会很大,但后面的各项津贴、补贴就冰火两重天了。行业间岗位津贴的悬殊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民间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民谣:“银行加证保(

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的也拿不少。”国家统计局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会让我们对这种差距有更加直观的认识,2000年高低收入行业间相差4.71倍,2004年这种差距变成了7.52倍,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而在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那么,我们有理由质问:垄断行业的岗位津贴凭啥高出那么多?

  据记者了解,设立岗位津贴的初衷是发给在特定工作岗位上工作的职工的工作津贴,一般指国家规定的从事有毒有害和有传染危险的医疗卫生及科研工作岗位、废旧物资工作岗位、物资部门从事废金属回收岗位、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劳改、劳教等工作岗位,但目前各个单位都在给自己的员工发放岗位津贴,已经演变成有“岗”就有“贴”,岗位津贴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味”。

  垄断行业的钱来自何处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研究员认为,按劳取酬,一直是社会理顺分配秩序和分配关系的基本原则,可在行业垄断下,却是谁拥有垄断权、掌握垄断资源,谁的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这已是工资分配秩序的“潜规则”。尤为严重的是,垄断行业因其垄断地位,随意抬高垄断价格的行为与国家低廉的、有效的保障公众生活必需品供给的初衷背道而驰。白景明表示,国家将一些重要的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进行垄断的初衷是为了维持价格稳定,控制超额利润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有效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国家对于这些行业的要求是低利润收入或不亏损即可,为了维持这些行业的发展,国家财政都要适当地补贴扶持,但现在这些垄断行业却在挤占国家财政支出的同时随意涨价,垄断成本转嫁为社会“买单”,由此形成的是垄断行业价格高涨、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岗位津贴的高额发放就成了变相将财政收入转移给个人。

  合理界定垄断企业的收入水平

  那么,我们现行的财务制度是否能对垄断利益的分配进行约束呢?有专家呼吁要建立特许经营制度,规范垄断收益分配,采取规范的办法将留归部门和企业的垄断收益收归国家财政,提高某些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鼓励公平竞争,形成平均利润和平均收入。对于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制定工资指导线,加大对工资福利过高、增长过快行业的职工收入调控力度。同时,加强对这类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工成本增长率的考核,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收入水平,严重违反国家工资政策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财经报,作者:徐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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