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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假酒 看清流通随附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从7月1日开始,《酒类流通随附单》就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采用。昨天,记者随省商务厅走访了市区好又多、家乐福、麦德龙、欧尚等各大卖场,向他们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着重向各卖场负责人及员工讲解了即将在7月1日开始采用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方法。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从7月1日起,各级酒类供货商在销售除啤酒外的酒类商品
时必须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按照规定,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各级经销商应向供货商索取《随附单》,以供年底审查;如购买洋酒,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的复印件。

  省商务厅酒管处田勇处长告诉记者,采用《随附单》对生产厂家、酒类销售商以及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情。对各厂家来说,避免假酒流入市场影响自己品牌的声誉和销量,对酒类经营者来说,进的每批货都在《随附单》上有详细的记录,出现了质量问题时能很快找到供货商,解决问题;而消费者在买酒时,则可向商家索看《随附单》,这样买到假酒的几率将大大降低。 本报记者 许鹏 实习生 杨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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