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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 应寻治本之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 14:27 新华网

  

警惕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应寻治本之策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张晓松)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安徽省休宁县政府未经批准,多次非法实施征地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擅自同意采矿单位自行征地;该县国土资源局还为沙石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造成非法占用和毁坏近300亩土地,其中耕地170多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
出,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比较严重,而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到政府。面对宏观调控的大局,面对失地农民的困境,一些本该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却成了土地违法的主体,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今年,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有的地方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化整为零批地,有的地方与开发商合伙搞虚假挂牌出让,有的地方以租代征打政策擦边球。可以说,上述违法行为没有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在背后撑腰是不可能实施的。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违法占地行为,严重侵蚀着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一些地方为了眼前利益,通过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使耕地保有量一度处于失控状态。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仅2005年全国未批先建占用耕地面积就高达30.8万亩。

  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违法占地行为,使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政令在一些地方难以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土地问题上比较明显。今年1到4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额1.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6%,大量投资最终落在了土地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项目用地是违法用地。

  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违法占地行为,直接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土地违法行为均以侵犯农民利益为特征,表现为低标准土地补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比较普遍。”据张新宝介绍,土地补偿采取低标准是与土地低地价出让相联系的。由于地方政府手中的钱不多,又互相攀比低地价出让土地招商引资,只能对农民实行低标准的补偿。不仅如此,有的甚至拖欠征地补偿费。土地违法屡禁不止,其根源就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土地总是围绕着项目转,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甚至公开、直接违法。而地方上的土地管理部门,面对书记、市长通过各种途径引进来的项目,也往往不敢制止,反而千方百计尽快供地。

警惕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应寻治本之策

  

  从国土资源部日前紧急召开全国土地执法会议上传出消息说,今年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严重的土地违法多与地方政府有关。

   针对当前土地违法的新动向和土地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土资源部日前紧急召开全国土地执法会议,要求各地坚决查处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对有案不查的,将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并责令整改,同时停止用地审批。

  

警惕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应寻治本之策

  今年以来,在全国出现的新一轮房价快速上涨中,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成为推动房价上涨背后的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前,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提高土地收益和增加地方税收,是影响地方政府抑制房价的主要因素,短期内难以消除,应成为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点。

  

  一些城市房价疯涨,可以说与地方政府的主导和直接参与密不可分。房价飙升的背后,是地方政府职责的缺位,有的地方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放任自流,监管不力,甚至与开发商“合谋”推动房价上涨,现在,土地的增值收益已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楼市“繁荣”,还可以提高GDP数据、提升官员政绩。正是这种内在的利益关系,一些地方政府搞“政策托市”的手法不断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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