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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之下中小户型也需下功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3:05 重庆晨报

  

新政之下中小户型也需下功夫

  图/大庆5月29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出台,一石击起千层浪。尤其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等条款引起激烈争议。

  开发商反响激烈

  对楼市宏观调控打出的新一轮组合拳,反响最激烈的自然是开发商。据悉,新政出台当天,开发商纷纷停下手头的工作,紧急召集公司管理层开会商议下一步该如何运作。开发商们在关注重庆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细则的同时,表示希望细则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等硬性指标上能灵活变通。

  记者通过一位房产公司的营销总监了解到,该公司的董事长听说新华社又发布了房产调控新政策后并没有怎么紧张,但是当该董事长第二天看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至少占70%%”时,马上就找人开会,问能不能赶在6月1日前把施工许可证办下来;而该项目刚刚报建,从5月29日晚公布政策到6月1日政策实施,两天的时间要办下施工许可证几乎没有可能。这意味着其规划方案将面临重新调整。据了解,这种需要调整规划方案的楼盘不在少数。

  而在新政之下,因为土地闲置两年将被强行收回,加之开发贷款的限制条件再次增加(比如空置三年的房屋不能抵押贷款),一些无钱开发的中小开发商已开始急忙抛地。

  中小户型供应将成为主流

  在此次新政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无疑是一个关键词。在2005年,万科研究部门曾明确得出结论,即使是到2015年,中国户均住宅面积也不应超过87平方米。但目前的住房供应结构已大大超前,尤其是户型偏大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市场中小户型供应将成为主流,供应结构将朝着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的方向逐步改善;住宅超前消费的现象将逐步得到控制,对土地和其它珍贵资源的节约使用将益发成为社会共识;消费者的居住观念将更为理性,改善居住品质的需求将从过去的主要追求更大面积,转向主要追求住宅性价比和全面居住体验的提升。

  中小户型也需下功夫

  同时,新政的出台将直接导致中小户型竞争的更加激烈,中小户型楼盘也必将更加多样和丰富。换句话说,在供应更加充足,而需求相对不变的情况下,开发商必须在产品上下功夫,才能在新政的洗礼下立于不败之地。

  来自广州的某开发商告诉记者,重庆中小户型往往都是以经济适用型为主,新政策出台之后,由于中高档需求总是存在,因此中小户型不可避免地也会向高档、豪华、舒适方向发展。

  目前在广州、深圳等地早已有中小户型高档化的趋势。据介绍,深圳一楼盘占地只有30多亩,容积率高达8,户数达3000多户,每套户型平均建筑面积不到60平方米。但其公共设施、生活配套等极度豪华,如它的入户大厅层高达14米,其装修档次比五星级酒店还要奢华,而这些公共投入分摊到3000多名业主头上却是极其微小。该开发商称,在新政来临之后,重庆开发商有必要借鉴外地开发商中小户型住宅的成熟开发经验,把一个看似层面单一的细分市场做得丰富而多元。本报记者张辛

  非常语录“打倒任志强,没房子的还是没房子”;“空置率过高是天大的谬论,在这个问题上,我和任志强是对的”;“暴利不是房地产调控的理由,不要拿单个项目的利润率来衡量。”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近日再次语出惊人。他认为,目前舆论上有些混乱,政府要引导舆论正确认识当前较高房价形成的原因。“宏观调控先调控记者。”

  ———一位房地产记者在MSN留言。在国六条颁布之后,政府部门和开发商都开始远离媒体,采访变得出奇的艰难。以往愿意说话的人保持沉默,不愿意说话的人更加沉默。

  “越吵越严重,再嚷嚷下去大家都没好日子过。”

  ———林少洲认为,争吵没什么用,矛盾并没有解决,房地产的结构问题确实存在。

  大家观点

  多数措施比较得当少量对策值得商榷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

  纵览“九部委意见”的全部内容,不难发现其调控的基本目标集中在五个方面:其一,稳定价格;其二,调整结构;其三,理顺秩序;其四,保障人权;其五,引导舆论。

  我个人认为,在“九部委意见”中提到的15条内容中,多数措施比较得当。当然,这不是说“九部委意见”是十全十美的调控方案,相反,我感到确实也还有值得改进或者有待明确的地方。我一直认为,在住房转让环节征收营业税,用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这部分税收可能转化成交易成本,推升房价;在需求平稳的情况下,又会极大地抑制二手房交易活动,因为“惜售”会阻碍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发育。所以,我主张从保有环节进行税收调节。如果物业税推出的条件尚不成熟,可以更多地利用金融手段调控需求。

  又如,我积极主张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但我反对继续进行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主张用货币补助的方式代替实物补助。

  再如,关于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规定,等于对市场供给与需求进行了双向严格管制,这对市场机制究竟有多大的伤害,也是我非常担心的。

  新政力度稍显不足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尹中立

  此次宏观调控的决心很大,但我个人认为,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方面,力度稍显不足。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方面,《意见》虽然明确了2006年年底建立该制度这一时间,但如何建立并没有细说。比如地方政府要把“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在廉租房建设上,但是并没有具体规定比例,如此一来,这一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打折扣的情况。

  投资性购房应当谨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杨继瑞

  《意见》给我感受最深的一点是,一直以来呼声很高的廉租住房此次真正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使为数众多的想住好房又买不起房的人看到了希望。这一举措对于降低现有的租房费用,稳定房价、减少投资性购房都有重要的意义。尽管《意见》对开发商提出了更多的限制,但我认为房价回跌的可能性不大。就目前的发展情况看,在一定时期内房价将趋于稳定。在这个阶段,购房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理性消费,投资谨慎。

  《意见》是中医疗法

  阳光100置业的副总经理范小冲

  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存在一个现象,5%%的富人占据了20%%的面积,这就是一个需求泡沫。开发商倾向于做大户型,导致了结构的失衡。这次提出的90平方米的概念就是为了增加主流客户群的供给,为百姓提供实惠经济的住房,让他们买得到,买得起,回归正常。提高房贷也是为了抑制过度消费,打压需求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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