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发生在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事故发生后,矿主及相关责任人不是积极组织力量抢救,而是瞒报事故、草菅人命、隐匿知情者,不但造成数十人失踪,而且给抢救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发生事故时,井下矿工有266名,其中210名在事发后几小时内艰难逃出,目前还有56名矿工被困井下,生死不明。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事故煤矿背后的真相正在逐步显现。
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虽然新井煤矿各种证照都有,但该煤矿在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火工品管理、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实际上是“五毒俱全”。一名贵州籍矿工气愤地说,矿主的心比煤还黑!
盗采国家资源的“硕鼠”
一个山西籍的小包工头告诉记者,他来这个煤矿已经两年多了,对矿上方方面面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就生产而言,哪里的煤好采就采哪里,采到哪里算哪里,没什么限制。
据有关方面初步调查,国土资源部门只批准这个煤矿开采4号煤层,但实际上,这个煤矿几年来一直在越层开采8号层、14-1号层、14-2号层等多个煤层,同时还非法越界开采相邻国有煤矿的资源。被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这个煤矿的井田面积为0.4485平方公里,但实际上其开采的面积要比批准的大得多。
初步查明,此次“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与越界开采有很大关系。初步分析,这起透水事故很可能是该矿在14-1号层掘进时打通了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的积水,导致处于较高位置的积水短时间大量涌入正在生产的工作面,把大批矿工困在了井下。
从生产过程来看,这个矿生产组织混乱,严重超定员、超强度生产。根据山西省规定,年产9万吨的煤矿,每班下井人数不能超过29人,从查获的资料来看,这个矿日常每班下井人数少则200多人,多则400人,超出规定人数10倍多。
据调查,这个煤矿井下4个煤层一共有12个工作队,布置了多个工作面,仅4号煤层和8号煤层就有15个。主井运输皮带宽1米,速度为2米/秒,每小时运煤能力达到400吨,运输能力很大。
这个煤矿的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9万吨,但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仅2006年上半年两个半月时间,该矿产量就达到15万吨,2005年生产约70万吨煤。
据记者粗略统计,该矿矿主仅2005年盗采国家资源就获利上亿元,还不含偷逃的国家税费。
盘剥工人的“吸血鬼”
来自云南省富宁县的黎奉仁今年32岁,是有幸从透水事故中逃出来的210名矿工中的一个。为了能让妻子和两个即将上学的孩子生活过得好一点,他于今年3月18日从几千里外的云南老家来到山西,在新井矿旁边的工棚里住了下来。先做产煤工,一个月前自己买了三轮车到井下运煤。黎奉仁告诉记者,矿工最基本的防护用品都要自己花钱购买,包括矿灯、防水鞋、工作服等,矿灯平常也是自己拿回家充电。更别说工伤保险,一分钱都没缴过。
一位四川籍的矿工告诉记者,为了养家糊口,他每天在井下干活都在12小时以上,自己贷款买三轮车在井下运煤。根据矿上规定,拉1吨煤可以拿到19元钱,但实际计量的时候,1.2吨煤才算1吨。他住在用油毡和石膏板搭建的简易工棚里,每个月还要缴80元房租。矿方还要从矿工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2%作为管理费,矿工自己生活用煤都得按市场价每吨280元从工资里面扣除。
矿长有多大胆,煤矿有多大产!包工头白老二说,按常理,他这个队一个月生产2000来吨煤是比较正常的,但矿上根据自己的想法定产量,下来的指标经常在3000吨至4000吨之间,如果完不成,就扣钱。今年4月份他这个队的任务是4300吨,他们使出全部力气仅完成3000多吨,结果矿上扣了他们2000多块钱。
据初步调查,这个矿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从矿主——包工头——小包工头——小组长——工人,5层转包,采掘秩序和劳动组织混乱。
透水事故的发生,让不少矿工感到愤慨。一些矿工反映,早在事故发生前几天,井下就出现了透水征兆,一些有经验的矿工就不愿意下去了。但包工头强迫工人下井,谁不下井,就罚500元钱。
草菅人命的“豺狼”
一些包工头和矿工告诉记者,矿长只管给他们下任务,定指标,根本不管生产安全不安全。不少矿工反映,他们根本就没有接受过安全培训,也不太清楚井下的危险。
初步核查,井下有三轮车466辆,其中绝大部分是不防爆的,抢险人员还在井下发现了电焊机。炸煤用的炸药、雷管等火工品由炮工自己购买、自己保管,而且乱堆乱放,存在许多明显的安全隐患。自救器数量严重不足,仅有的80个还已过期失效,而唯一的一台瓦斯监测仪器就是摆设。
据了解,事故发生前的5月15日,井下已有透水征兆,发生小股透水。矿主李付元等下井查看后,告诉工人们说,没事。堵住出水眼继续生产。透水事故发生后,矿主及相关责任人不积极进行抢救,而是蓄意瞒报、销毁关键证据。现场抢救的大同煤矿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透水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抢救越及时,被困人员生还的可能性就越大,瞒报行为不仅违法,而且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是对矿工生命的极端不负责。直至现在,李付元和矿上其他负责人仍未提供井下有关资料,致使透水量、透水点、被困工人的位置等关键信息很不准确,给抢险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事故发生后,一些被困者的家属陆续赶来。矿上为了隐瞒事实真相,企图把家属都转移到内蒙古。一些矿工和家属告诉记者,当时安排了好几辆车,强迫家属们上车,个别不肯上车的家属遭到威胁。
隐瞒实情,谎报人数,转移家属,破坏调度室出勤牌,抽逃和转移账户资金,转移销毁财务和销售台账,删除计算机数据资料,在为事故调查设置障碍后,李付元及其他管理人员丢下被困矿工逃匿,甚至在被刑拘后提审时,仍然弄虚作假,编造谎言。
黑心矿主背后有黑心干部
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煤矿居然“六证齐全”。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拥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六个证件是一个煤矿能开张生产的必要前提。从理论上讲,拥有这六证就意味着煤矿在设计、管理、安全等方面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然而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左云新井煤矿非法盗采,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
近年来,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对非法、违法煤矿的整顿和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新政策新措施不断出台。就是在这样的严打形势下,这个“五毒俱全”的煤矿居然能生存下来,并且变本加厉,实际产量超过批准能力的8倍,下井人数超过山西省规定的10倍多。
新井煤矿离左云县城仅20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占地开阔,矿工们居住的棚户区像长龙一样绵延近千米,不用说专门寻找,就是过往的行人也一目了然。然而,这个煤矿居然在那么多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地违法、违规长期组织生产。
难怪李毅中在调查组成立大会上质问:为什么经过多次整顿关闭,这样的煤矿依然存在?该矿非法开采、超能力生产已时长日久,县乡政府和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就不知道吗?部门是如何监管的?井下有这么多隐患,为什么能够六证齐全?
身批合法外衣却满身“带毒”!这种现象的存在,充分反映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监管措施等方面存有漏洞,反映出基层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整顿和安全监管精神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喊得多做得少”等现象,反映出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个别干部表面上“喊打”、暗地里充当保护伞的严峻现实!
山西省省长、事故调查组副组长于幼军表示,对左云“5·18”矿难的调查,不但要查处事故本身责任人,还要查清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充当后台保护伞的人,不管涉及到哪一级的干部,都要依据党纪、政纪,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4
【评论】
本报记者:刘砺平 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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