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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离婚之刁折射失地之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8:02 经济参考报

  

评论:离婚之刁折射失地之苦
先离婚,再找个人塞一万元钱,然后跟他(她)结婚。年龄?不是差距;品貌?不是问题;从没见过面也没关系,惟一的要求是:城镇户口,且没有住房。在重庆市人和镇,婚就可以这么结。该镇和睦路婚姻登记处的数据统计,2005年,全镇共有732对这样的再婚婚姻。离婚的就更多了,一共1795对夫妻在这一年“劳燕分飞”,“村长90岁的妈都把婚离了”。就连干部都拿着大喇叭在村里提醒村民,“要离的要结的,都抓紧!”

  对于一个人口只有两万多的小镇来说,这样的婚姻剧变,或许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对人和镇农民来说,按照当地拆迁补偿规定,“离婚”可以多分一套住房,“再婚”可以把小房子变成大房子。重庆人和镇上演的“千人离婚”大剧,表面看是“狡猾”的农民羞辱了拆迁补偿制度,实际上则是失地农民的无奈抗击。

  “不是逼得没办法,谁愿意离婚?”“离了”的农民几乎都这样说。这些农民“没办法”,是因为他们的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土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未来无望,无奈只有求房子。房子成了他们未来生存惟一的“救命稻草”。当精明的农民发现“离婚再婚”可多得房子时,怎能不千方百计“钻空子”来降低未来生活风险?

  可以说,没有失地之苦,就没有离婚之刁;离婚之刁,折射的恰恰是失地之苦。这就带来一个共性问题:失去土地,农民几乎失去了惟一的谋生手段,那些握惯了锄头的手,如何在城内派上用场?如何在城内生存下去?

  “拉美陷阱”最近常被学者提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南美国家的人均GDP刚跨过1000美元“关口”,他们经济快速“起飞”的副产品,就是出现了大量“无土地、无保障、无固定岗位、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政府为承担失地农民的养老、卫生、社会保障等费用精疲力尽,阶层矛盾日益激化,最终导致社会失控,国家陷入动荡,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征地成为必然。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失地农民新增数量超过100万,而农民仅获征收土地收益分配的5%至10%。我国失地农民情况远比南美国家复杂得多。如果我们不能给失地农民以法律保障,在拆迁利益分配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不能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安置失地农民,谁敢保证今后不会有更多光怪陆离的事发生?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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