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毁容负责?“奥美定”美容侵权案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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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09:57 中国新闻网 | |||||||||
注射整形美容产品“奥美定”在一片质疑声中,于4月30日被国家药监局叫停。闻此信息,曾使用过“奥美定”整形的消费者章惠(化名)悲喜交加,喜的是终于不会再有人上“奥美定”的当了,悲的是自己求美心切,一时冲动成千古恨,至今难以获得相应赔偿。 5月23日,章惠再次与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对簿公堂。庭审过程中,富华公司态度强硬,因双颊僵硬而无法做出任何表情的章惠在场上数次落泪,坐在旁听席前排的几名女性也不
伤残鉴定之争 2002年9月,章惠在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做了“奥美定”注射隆太阳穴手术,一周后出现疼痛等不适症状,感到体内注射材料正在下滑。随后,她的面部出现变形并失去表情。 2004年5月,章惠以手术造成人身损害为由,到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富华,要求其对手术后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进行一次性补偿21万元。 2005年11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在2006年1月作出判决,章惠一审败诉。2006年3月,章惠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次庭审的一个焦点是,到底谁提供的医疗鉴定真实、客观、合法。深圳富华美容医院给章惠注射“奥美定”隆太阳穴手术是否对章惠造成伤害,必须由医疗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在案件一审中,原告和被告都作出了鉴定,原告提供的是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的六级伤残鉴定,但被告认为其是私自进行,所以不可信;而被告提出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原告认为其捏造证据,程序不合法。 富华方面认为,章惠在华西所做的鉴定是其“私自进行”的,不是活体鉴定。而章惠的律师则表示,章惠在2004年10月曾到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人民医院进行伤残鉴定,但人民医院回函表示,“案情复杂,未曾进行类似检查,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章惠自己上网查找,并持委托书到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为六级伤残。 一审中,在章惠出示华西的六级伤残鉴定之后,被告方深圳富华医院向华西提供了一盘录有章惠在深圳市某饭馆吃饭镜头的光盘,要求华西根据光盘镜头作出鉴定后给予答复。华西给富华的答复称,从光盘来看,章惠张口难度尚可,未达到困难三度的严重程度;由于这方面鉴定结果受被鉴定人主观影响较大,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带当事人本人来进行复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