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化产品不仅要“送出去”更要“卖出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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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5:42 经济参考报 | |||||||||||
最近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据专家介绍,如果不含计算机、旅游等,我国的文化产业约占GDP的3%,而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一般可达到占GDP的10%至12%。而且,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存在严重逆差,近年来,每进口1000种图书,出口不到30种。
为什么我们这样一个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国家,会出现巨大的文化产品逆差?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在笔者看来,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思想认识问题。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把文化看作是重要的出口商品,我国流行的是“对外宣传”概念,而没有“文化产品贸易”概念。例如,在我国传统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中,政府是主体,政府派出艺术表演团体和展览单位去国外执行对外宣传任务,经费由政府承担,在国外演出展览也大多是免费赠票。这样的做法虽然对外宣传了中国文化,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经济效益很差。通俗地说,“对外宣传”就是“赔本赚吆喝”,虽然有必要,但是在市场经济社会,“对外宣传”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文化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影响越来越大,大家竞争的不仅是产品,还争相输出理念、输出制度、输出创意。韩国是我们的榜样,其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发展文化产业的成就,目前已成为继日本之后,在文化产业领域快速崛起的另一范例。无论是音乐、电影、电视剧,还是网络游戏、手机游戏,韩国都实现了重大突破,其文化产品流行东亚,形成了一股强大的“韩流”。 文化产业化是适应市场经济时代的文化扩展方式,只有把文化产业充分发展起来,才有可能让世界分享到中华文化的甘醇。实践证明,文化产业较之传统的制造业意义更大,后者有经济意义,而前者兼有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意义。要世界全面了解中国,不可能仅仅通过“宣传”,只有进一步扩大“文化产品贸易”才能实现,也就是把“送出去”变成“卖出去”,就是以适当价格提供受人欢迎的产品。中国在经历了近代历史的低谷之后,已经开始了复兴的进程,中国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明显提升,这也为中国文化的全球性辐射奠定了物质基础。我们应加快文化创新和文化产业化的步伐,把中国建设成多姿多彩的文化出口大国。 马国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