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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部门:旅行社发布“美国游”广告属违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4:25 中国新闻网

  

上海工商部门:旅行社发布“美国游”广告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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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五一”长假临近,上海工商部门近日发布提示
称,一些旅行社发布美国、加拿大等地的旅游服务广告属违法,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旅游广告中的三类违法现象。

  据了解,我国有关法规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范围、出国旅游目的地等都有严格的限定。如仅含有国内旅游业务范围的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国旅游业务。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目前均不在法定旅游范围之内,旅行社发布的广告中涉及经营上述国家的旅游服务项目都属于违法。

  上海市工商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目前旅游服务广告主要存在3类违法现象:一是无证无照从事旅游业务的非法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二是广告所承诺的服务项目超出了旅行社自身的经营范围,如国际旅行社超范围开展“美国游”“加拿大游”等出国旅游项目;三是广告对旅行社名称、旅游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表述不清,误导消费者。

  上海工商部门为此发出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以商务考察、探亲访友为名组织的违规旅游项目,签订旅游合同之前要核查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此外,如果遇到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俞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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