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质检总局:中国立法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5:59 中国新闻网

  

质检总局:中国立法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日本食品进口新政策将影响中国食品、农产品出口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进行第三次审
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国家将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市场上销售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追根溯源,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草案规定,以下5种农产品不得销售:一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是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是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是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五是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中,发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