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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业银行称种桑回报高 专家称警惕五类变相吸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近日,不少读者向本报记者反映,近来一段时间,与当年的“森林银行”投资模式极为相似的新投资项目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兴起,这种新的投资项目就是“桑业银行”。据声称,投资桑业种植,每年可获得高达34.41%的回报率。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了一个十分惊人的巧合:这家名为北京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瑞”),与几年前在京城掀起“集资造林”运动的北京聚隆迪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迪”),竟然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桑瑞公司一手打造的“桑业银行”,无论其公司的股东、高管、主要销售人员,还是运作手法,都与当年聚隆迪打造的“森林银行”如出一辙。

  从集资造林到集资养桑,这是否仍旧是一个披着高回报外衣的“非法集资”陷阱?

  “桑业银行”高回报忽悠投资者

  几天前,本报记者接到了一个自称是桑瑞公司业务经理的张女士的电话。张女士在电话中称,她所在的公司目前正在从事桑树种植投资,投资者认购几棵桑树,每年就可以获得高达34.41%的投资回报。并且张女士在电话中一再邀请记者到他们公司去听听课。

  为了深入了解这家更高回报的“桑业银行”,记者来到了位于金融街某写字楼的桑瑞公司。在他们公司的会议室里,一位号称公司元老的专业讲师开始生动地向记者描绘投资桑业种植的美好前景。

  据介绍,桑瑞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一家以饲料桑种植、桑生物研发、桑食品、保健品开发的企业。公司在2006年完成了5000亩饲料桑的种植,建成了北京永乐饲料桑万亩基地,在河北还拥有10万亩种植园和产业化园区。公司不但同国内多家养殖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还同日本、韩国的公司有合作协议。对于投资回报的前景,桑瑞公司的工作人员这样描述:“投资者购买20亩桑树的价格为81600元(单价4080元),每年可获得两次回报。5年后,20亩桑树的产量可达540吨,按每吨销售保护价260元计算,总收入可达14.04万元,平均年回报率在34.41%。

  听完业务人员的介绍,记者却突然想起了几年前在北京曾经风靡一时的,一种被称之为“森林银行”的投资方式。所谓“森林银行”,就是企业和个人从林地投资商手中购买一定数量的树木,双方签订相关合同,并由投资商与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提供保障,投资者每年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投资回报,几年后返还本金。而这种投资的回报率通常在10%以上,因此一时间成为了一种非常火爆的投资模式。

  只不过,随着“森林银行”数量的增多,人们逐渐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断有公司的资金链出现断裂,从而造成了投资者的投资血本无归。而这种投资模式最终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从桑瑞公司业务人员的介绍来看,这个所谓的“桑业银行”与当年的“森林银行”如出一辙。那么这家所谓的“桑业银行”是否又是一个“森林银行”的翻版呢?

  与“森林银行”原是“一套人马”

  为了深入调查“桑业银行”,记者跟随桑瑞公司的参观班车来到了北京东郊的永乐店,在这里,记者见到了“桑业银行”的种植基地。

  虽然由于季节的原因,很多树苗还没有长出,但桑瑞公司的种植基地的确很大,不但有饲料桑优质种苗工厂化繁育基地和饲料桑种植园还有特种蔬菜种植园、绿色禽蛋养殖基地、花木盆景园等。记者注意到,园地里的桑业种植和加工厂都是新建的,并且加工厂也未开始运作。对此桑瑞公司解释说因为还没有到开始加工桑叶的季节,秋天加工厂才会正式开工。

  不过非常奇怪的是,记者发现园区的桑树并不是很多,反而杨树才是园区的主要种植物。桑业种植基地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杨树?正当记者为此感到疑惑时,一辆缓缓驶入园区的客车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辆满载参观者的汽车,车身上,斗大的字写着:北京聚隆迪林业。

  而据记者掌握的资料,聚隆迪正是前两年曾经在北京掀起“合作造林”旋风的主角之一。共处一处的种植基地,难道它与桑瑞公司存在着什么渊源?

  正在记者疑惑的时候,桑瑞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语道破了玄机:“我们公司原来就是从做林业起家的,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这里也同时种植了很多速生杨”。在记者的追问下,桑瑞公司的工作人员更透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其实聚隆迪和桑瑞原本就是一家,不过现在合作造林不好做了,一方面竞争大,很多公司都在做林业;另外,人们对于造林的回报也不像以前那么认可了。所以,我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将速生杨种植转向了桑业种植。”该工作人员称,桑树比一般林业的利润更大,而且国内很少有公司做,竞争不那么激烈。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在中国食品商务网中,关于桑瑞公司的介绍是这样的:北京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元月,是北京聚隆迪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据记者了解,桑瑞公司的高管、股东、销售人员与聚隆迪公司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不过桑业能做多久也很难说,说不定过几天又换了。”桑瑞公司的员工告诉了记者一个细节,公司从林业转行到桑业也是在某天下午的一个公司会议中突然得知的,“全凭老总的一句话,公司牌子就换了。”他对记者说,其实北京像他们这样做项目集资的人很多,而且大家都是跳来跳去。一开始卖林,后来卖牛,现在又卖桑,就是什么好卖、什么提成高,他们就卖什么。不过现在竞争越来越激烈了,项目也越来越花样翻新。

  至于今后公司会发展哪方面的业务,桑瑞公司的员工也似乎显得有些迷茫。

  “森林银行”曾被定性非法集资

  让记者记忆犹新的是2003年曾经轰动一时的一起“森林银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

  时年2月,山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接连收到关于“山西璞真事业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千万元的群众举报。后经侦察发现,2000年10月到2003年6月,山西璞真事业机构的负责人聂玉声先后到山西省各地对群众进行游说,并推出了6套集资模式,其中之一便是“实施绿色财富计划——植树”。在这一计划中,由客户作为投资方,璞真事业机构作为接受委托方负责组织实施“速生丰产林”项目。双方签订委托合同,每投资1万元,按A级计算,5年后回报2.2万元,25年后回报50万元。

  截至案发,短短3年时间,璞真用于返本还息的金额高达3.2亿元,其中10275万元用于返还高额利息回报。不断滚入的资金和由此而带来的高额利率令璞真危机四伏。它所吹嘘的“绿色财富计划”至公安机关查封时,完成的全部造林投资额仅为165万元,且无任何经营盈利。

  对这样一个十分神秘的桑业银行,记者通过多次同公司有关人员的交谈中,对于公司的有关运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桑瑞公司在北京几个城区都有分公司,河北等地也有公司。但无论是业务经理还是普通的销售人员,主要收入全部要靠销售业绩。他们每月必须完成一定量的销售任务,并可获得10%左右的提成,卖得多,提成也会有所提高。一位桑瑞公司的业务经理透露说:“薪水一般都有好几千,干得好能到几万元,要看能拉来多少项目。”

  而继承了“森林银行”“衣钵”的“桑业银行”,会不会重新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呢?

  

桑业银行称种桑回报高专家称警惕五类变相吸存

  新闻跟踪

  集资名头多:不种桑树就养奶牛

  除了“桑业银行”,记者发现近期北京还出现了很多打着“奶牛银行”的所谓资产证券化的投资模式,主要从事这项业务的是北京中恒信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信远”)。

  据称,这是一家实行了资产证券化的民营公司,他们将企业资产及预期收益打包,形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卖给投资者。他们的合作方是一家从事养殖牧业的河北永清宏屹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屹”)。合作模式为:投资者认购两头荷斯坦奶牛,共计5万元人民币。宏屹公司代养并支付投资者租金,且负责养殖、原奶销售等经营管理,投资者根据租赁合同,根据资金注入年限不同,分2年、3年、5年,分别获得6%、8%、10%的年收益率。并且,投资者只需提供账号,中恒信远就会在起息日起一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把每年的回报打入该投资者账号。

  为了使“奶牛银行”的项目更具有说服力,中恒信远的业务员称,他们已经对宏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现金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就未来3到5年的经营进行预测,设计出了一系列完善的风险规避措施,如由中国农业银行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由华安保险进行财产保险。他们还称已经与伊利﹑蒙牛等国内著名企业签订了牛奶购销协议。

  业务经理对记者称已有近万名投资者进行了投资,而且许多人还投资了几十头奶牛。

  记者通过至电宏屹公司后了解到,其与中恒信远确实签署了合作牧场的协议,但宏屹公司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了记者到当地参观的要求,并拒绝提供具体的牧场地址。对此,中恒信远的工作人员称,由于牧场正在进行扩建,因此近期无法组织参观。不过他让记者放心,说牧场肯定存在,并保证会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投资者去牧场进行参观考察。

  质疑:“奶牛银行”高收益远离实际

  从“奶牛银行”项目本身来说,投资回报的关键在于奶牛的产奶量及原奶销售情况。但据记者了解,去年我国进口的荷斯坦奶牛的数量仅在1万头左右,按照中恒信远业务人员的说法,如果有几万人投资认养了奶牛,即便每人认养的是一头,至少也要有几万头进口奶牛。但据业内人士统计,即便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荷斯坦奶牛都与中恒信远签约,可能总量也只有4万头左右,并且,这种奶牛极难饲养。

  另外,据国家奶牛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内奶业发展已经逐渐趋于平缓,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奶牛养殖的成本持续上升,对于散户奶农来说,每头牛每年大约能产生2000元的固定收益,而大型牧场由于人力成本等因素,往往还达不到这个收益率。

  专家观点

  警惕五类变相吸存

  近年来,非法集资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已经被列入了中国刑事司法主要打击防范的对象。因为非法集资的行为,不但往往涉案金额惊人,而且涉及被害人群广泛。此类犯罪不但危及中国金融安全,而且资金链一旦断档,往往造成被害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的惨剧,因此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雄飞介绍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则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不过他认为,奶牛银行和桑业银行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未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的情况下,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

  不过,从近几年此类犯罪的特征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可谓花样迭出,让人防不胜防。常见的有如下几种:(一)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二)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三)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四)采用类似传销的方式,用推销产品提成,非法集资;(五)利用养殖、产品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

  陈雄飞提醒消费者说,千万不要被“高科技”、“朝阳产业”所蒙蔽,不要被“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优厚红利”所诱惑,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再做出投资决定。

  记者观察

  “集资银行”

  资金链脆弱

  “集资银行”一般都有自己的经营实体而不是靠投资管理顾问公司这类中介出面收钱。这类“集资银行”通常都备有严谨周密、可行性强、容易被公众接受的商业计划书、比较容易理解的盈利计划。

  深究这种“集资银行”的运作模式,不难发现,其实他们就是在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来伪造早期投资者的利润,一旦资金链断裂,新的现金不能再流入,公司运作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导致投资者需要承担巨额的损失。在这一资金链条中,越早投入的投资者危险性越低,越晚投入的投资者危险性越高。

  笔者认为,对于投资回报的预测应以经过严格检验的统计数据为基准,其融资金额应该有合理的限度,其上限不应超过企业固定资产的1/3。一家固定资产为3亿元的企业,融资上限不应该超过1亿元,否则会影响还款绩效。

  商报记者 朱裴 苗燕/文 赵振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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