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评论:采光不足 业主退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9:42 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京电 花56万余元买的新房,验房时却发现因楼房设计有缺陷,日照严重不足。南京一买房人以“阳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相关损失。

  市民张明购买了期房一套。去年7月,新房交付。张明在验房时发现,楼房南外立面上镶嵌了一道4层楼高的拱门型框架,框架的顶棚正好位于他购买的405室南阳台上方。张明称,买房前,他在售楼处的沙盘上看到,该框架的顶棚是镂空的,而房屋建成后,框架却成
了实心的。这个四五米宽的顶棚像个巨大的屋檐,把他家朝南的卧室和客厅的光线全挡住了。

  去年11月17日,农历小雪节气,张明与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就新房的日照情况做了观察和记录。下午3时05分,卧室窗台上才出现阳光,下午4时10分,阳光就没有了。而

客厅则一整天未见阳光。

  张明认为,根据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和《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居住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少于大寒日2小时。而他购买的房屋,在小雪节气的日照就只有1小时,到了大寒节气,日照时间必定更少,这不符合国家规定。

  最终,经南京建邺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金泰文调解,

开发商同意退房,并赔偿贷款利息等损失。


 建民 张璐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