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要以企业为主体,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为很多发达国家的实践所验证。以企业为主体才能使创新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和推动力。这里所说的以企业为主体,是指企业在自主创新中应成为投资主体、研发主体和应用主体。
自主创新对我们国家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在起步的时候尚有待政府政策的扶持和推动。例如,为了鼓励企业能主动地开展研究开发,在提高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额比重中,需要采取一些有力的激励措施。不但对其成果,特别是成果的实际应用,要予以重奖,更要为其在研发经费的投入上实行税收优惠,以及国家补贴。在眼前看,虽然国家减少了收入和增加了支出,但这些激励机制所产生的效果和创造的财富,则远非原投入可比。
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技术进步,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已达到60%,而我国尚只占33%。
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是向尚未有完全把握的未知领域进行探索,因此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或一帆风顺,而是存在着一定风险。为了给高新技术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就需要形成一套成熟的风险投资机制,这对在客观上有效的研发和创新活动是很重要的。
据世界银行统计,1991至1995年,西方国家支持高科技发展的“企业风险基金”总额就达到800亿美元。这为企业开展研发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企业要作为自主创新主体,外部因素固然十分重要,但关键还在于企业内部。只有当全体职工,尤其是专业人才把自主创新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时,创新才有可能出现。因此企业内部如何形成一套促使大家动脑子、不断改进工作的氛围,形成一套机制、一种企业文化,这才是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根本之道。
要提倡敢冒风险,形成“奖励成功,宽容失败”的体制。创新和研发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取得成果,但成果的取得往往来之不易,因此对这方面作出贡献的人要大加奖酬,这也对在职职工起着示范作用。
但创新和研发都在客观上存在着风险,对没有取得成功的试验,或由失败导致的损失,必须采取宽容的态度,要继续给予鼓励和支持,而不是求全责备。要是对失败不能宽容,则会造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使大家对创新袖手旁观,这比由于失败引起的损失会更严重得多。
美国3M公司始终鼓励创新,其职工在岗位上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行动,即使失败,或因试验而付出代价,只要是为了改进工作,则不会由其承担责任,公司仍鼓励并支持其继续努力。反之,要是谁在其任职的三年期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提不出任何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行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则在裁员时将成为首选对象。
这正是3M公司久盛不衰的奥秘之所在,也是“宽容失败”的一个生动例证。
(作者系国内著名管理学者、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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