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劳动创造财富”的口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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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报告称,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已比较大,而且这种收入分配差距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合理的,比如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管理层成员的工资上升过快,这实际造成了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过快、过大。发改委并认为,即便是按照比较保守的估算,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已达到合理值的上限,在0.4左右。
———《新闻晨报》 中国的收入差距过大,这早已是社会各界公认的一个事实,但由发改委这样的权威机构出面证实,在我的印象中还是第一次。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所以发改委的这份报告还是令人欣慰的。接下来的问题应该是:如何缩小这个差距? 需要做的工作可能有很多,但在我看来,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在全社会重新叫响“劳动创造财富”的口号,使人们都认识到,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等一切成果,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在贸易当中自发产生的,而都是劳动的成果,是亿万劳动者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的。只有在这个问题上正本清源,广大低收入的劳动者才能够理直气壮地提出缩小收入差距,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反之,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缩小收入差距的合理性首先就会受到怀疑,相关的政策又如何制定、出台呢? 其实,劳动创造财富早已是经济学界的一个共识。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最早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法国重农学派的魁奈,提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大卫·李嘉图把劳动看做财富的源泉;而马克思更是用自己的劳动价值论证明了“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正是在这样一个共识的基础上,我们才坚信:一个合理的社会,应该是一个绝大多数的诚实劳动者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固然承认土地、资本等要素可以参与分配,但“按劳分配”无疑应该是最基本的、支配性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都倾向于将劳动者的工资当做成本来计算的,因此天然地具有降低劳动报酬的冲动。这种冲动,只有在劳动者作为博弈的一方,参与到分配谈判中来,才能被有效遏止。而劳动者参与分配谈判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意识到自己在财富创造中的主体作用!意识到自己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既不是在要求企业方面对自己恩赐,也不是对“效率”的损害,而仅仅是在要求将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还给自己罢了。 财富是从哪里来的?这实在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澄清了这个问题,我们关于收入差距、贫富差距和财富分配的种种争论,便都有了答案!(10G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