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加强春节安全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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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27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安监总局下发通知要求,春节期间,各级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管和监察,特别是对重点煤矿的检查和对整顿关闭煤矿的监管。督促每个煤矿企业负责人下矿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检查小煤矿整顿关闭和整改情况,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深入一线,督促检查重点行业、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到事故多发地、到春运现场,加强监督指导。继续整治超载超限,严厉打击非法载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站上车。 加强对社会公共场所安全的监控和管理。认真搞好商场、市场、医院、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电气、电路安全检查,整改治理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加强节日值班。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 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落实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快捷。(刘铮)(28B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