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会诊防范环境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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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为吸取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引发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事件的教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紧急通知,督促化工企业完善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 记者今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紧急通知要求,各类化工企业都要全面查找在工艺设计、设施设备、应急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迅速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
两部门要求化工企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会诊”。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及其维护情况;是否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 两部门限定,化工企业要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本企业的“会诊”工作。中央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企业要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对已开工建设的化工项目,要对设计方案中安全与环保措施进行专项再审查。 安监部门将督促企业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和全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夜间、节假日领导值班和关键岗位巡查;环保部门将督促企业特别是沿江河湖海化工企业,立即开展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指导和监督企业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处置措施。 安监总局、环保总局将从今年二季度起,对各地化工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刘铮)(28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