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南下调研工商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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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10:33 南方都市报 | |||||||||
为《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纳言路 商务部南下调研工商关系 昨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证实,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组成的10人调研小组昨前两日南下深圳调查工商关系,为去年9月公布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
据消息人士透露,深圳是调研小组的第一站,其中百佳、新一佳、华润万佳、天虹等知名零售巨头均在被邀座谈之列。而下一站,调研小组将奔赴上海调研沃尔玛、家乐福与中国供应商的关系。此外,调研小组还将在贵州、北京召开当地零售商座谈会。 政府首次介入“零供矛盾” 2005年是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头一年,在相继出现的超市倒闭潮中,脆弱的工商关系再度被激化,也推动了政府首次介入零供矛盾,并为此制定法规。 中国连锁协会的调查显示,继“普马”事件之后,去年相继倒闭的超市超过100家。从卷款而逃、毫无下落的普尔斯马特,到诉诸暴力、囚禁超市老板的山西“田森超市事件”,而近年来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外资零售巨头更是被指强施“霸王条款”。 据了解,为避免“普马事件”再次上演,商务部于去年9月推出《办法》,由于业界对此反响强烈,目前该《办法》仍在意见征询阶段。业内人士透露,该《办法》洋洋洒洒36条,涵盖了强制性合同条款、质量责任承担、促销管理、不合理费用、付款期限等诸多内容,欲对导致行业情况恶化的零售商乱收费、限制竞争、长期拖延供应商货款的“行业毒瘤”进行根治。 业界对《办法》分歧较大 另据悉,前日在深圳秘密进行的座谈会上,业界各方对《办法》的细则发生极大的争议。 “这是一个明显偏向供应商的法规(草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连锁零售企业的高管对记者说,“法规总体有利于供应商,如果就按这个法规草案实施,尤其其中有几条限制,的确会对大型连锁零售商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此外,以后市场规范究竟是以供零之间的合同为准,还是以《办法》为准,将给法规的执行带来很大困扰。” 记者看到了这份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对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进场费”、账期、定价权、商品质量责任等敏感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有关进场费,“零售商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账,并按照规定纳税。”在同样敏感的“账期”方面,该办法要求:“零售商应当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得占压。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零售商及时对账的,零售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零供管理”仍无时间表 参加座谈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商务部官员表示该《办法》目前尚无出台时间表,因此这部被供货商期待的《办法》最终以法规的形式出台,还是作为一项调节零售业市场的制度出台,到目前尚无定论。 对此,业界反应不一。参加座谈会的某知名零售企业的负责人认为,形成目前工商关系中“渠道为王”的局面,是产销双方长期市场博弈的结果。政府目前出手对零售商单方面进行规范,有悖于市场发展的潮流,而且行政干预的效果也会很有限。故他们希望零供矛盾还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解决,不能仅靠一纸文件。 而供应商则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就需要法制化支持,因此要将《办法》以法规方式出台。”而据了解,政府此次整顿行业的决心甚大,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等部门都将强势介入对《办法》的执行监督。 本报记者金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