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十一五”:加强政府建设 保障目标实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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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8:51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岳振孙国民贵阳报道1月16日,在贵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长石秀诗做了《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提出了贵州“十一五”的主要发展目标。 石秀诗介绍,到2010年,贵州省全省生产总值要比2000年增加两倍,人均超过800美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生态环境趋于良
石秀诗说,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完成“十一五”时期贵州省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的根本保障。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公共资源和工作精力投入到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上来。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把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各级政府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 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真正做到知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四是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以规范权力运行、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继续深化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的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