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平静之中谋变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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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8:51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视角■本报记者唐福勇 1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家税务总局的记者招待会有些平静,并没有什么爆炸性的内容。但细细回味一下,税务及税收工作却是在平静中谋求变局。 从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介绍的最新数据来看,全国2005年税收收入超过3万亿,达到
这些变局表现在税源基础、产业结构、价格因素,以及税收征管等各个方面。正如谢旭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如果把GDP当中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去掉,二、三产业增加值要大大高于总的GDP现价的增长。特别是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增值税,大体要占全部税收收入的一半左右,增值税对应的税基就是工商业的增加值。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去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照可比价计算已增加了16.4%,如果考虑工业品出厂价格因素,折算为全国的工业现价增加值,应该是19%左右。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国家税源的重头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样,营业税也成为了一个主体税种,2005年营业税增量当中几乎是一半来自于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而2005年房地产业投资增长是22.2%,来自于房地产业和安装业的营业税增长也在18%—20%之间。 企业所得税也是去年增长较多的一个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采取的是当年预交到第二年一季度汇算清缴的征收管理办法。谢旭人认为,2005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增长35%,既得益于2005年企业本身实现利润保持较快增长,同时也得益于2004年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8.1%,在2005年一季度汇算清缴收入较多。因此,去年企业所得税增长相对也比较快一点。 技术和管理上的变局表现在征管的成效上,通过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2005年清理欠税200亿元,通过专项检查查补税款367亿元。 诸如此类的变局还有,物业税正在研究当中。并且开征物业税之后的变化在于将直接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解决房和地分别征税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的问题;并且有利于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 国税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目前对于不动产征税的现状来讲,在房地产的拥有和使用环节,对外资单位、外籍个人和内资单位、中国公民分别只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且征收的范围目前也仅仅只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对于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的说法,不久后也会得以明确。王力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增值税转型改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有了较大变局。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东北地区三省一市已有4万多户企业享受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带来的好处,累计办理抵扣退税40多亿元。下一步国税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继续做好东北地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方案。 可见,税收与其它方面的工作有点不一样,那就是在数据变化中寻求着自身政策与业务的变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