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就轮胎供货不及时向用户道歉
就《法律与维权》导刊1月11日刊登的《制造商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消费者认为普利司通不公平》的报道,昨日,普利司通方面在对事件进行前期调查后,通过北京一家公关公司致函本报。
制造商自检是商业惯例
普利司通认为,产品发生故障后,生产厂家对故障原因进行鉴定,根据约定的保修责任范围判断是否属于保修范围的做法,符合轮胎行业的商业惯例。比如,如果刘先生购买的日产丰雅汽车发生故障,也一定是日产汽车公司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判定是否符合保修范围,这和轮胎厂家的做法没有区别。
不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
根据普利司通调查,普利司通在2005年11月末收到日产专卖店的函件后非常重视,立即对故障轮胎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轮胎的胎圈的上部有明显的切裂外伤,不属于轮胎制造原因方面的问题。
普利司通于12月5日将鉴定结果提供给日产专卖店。之后通过专卖店得知刘先生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情况后,普利司通还主动向日产专卖店介绍了权威机构“轮胎国家检测中心”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使刘先生对普利司通的检查结果进行客观确认。由此说明普利司通不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行为。
对轮胎供货不及时道歉
本报报道称:消费者刘先生要求专卖店提供相同型号的轮胎,但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这样的轮胎可以换,于是刘先生只能使用备用胎。
普利司通对此表示歉意。经调查,对该型号的轮胎确实没能及时供货,普利司通会立即着手加以改进。
不知该车轮胎免责条款
本报报道指出,日产汽车在保修手册的非保修范围的第1款写着:“轮胎由轮胎制造商保修,有单独的保修条款”。
普利司通调查后认为,日产丰雅汽车的保修手册上确实记载着上述内容,但普利司通对此并不知情。一般来说,汽车的生产厂家应该作为客户对汽车投诉的接待窗口,并加以应对。日产汽车在中国生产的产品的保修条款中,没有写着“轮胎由轮胎制造商保修,有单独的保修条款”。
对日产进口汽车的保修手册中出现与一般情况不同的描述,普利司通理解为可能是日产为了在保修条件上把轮胎与其他零部件相区别而设置的。就这点普利司通还需与日产汽车方面进行磋商。记者曾仕珍
(小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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