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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须向公益回归 何必另建平价医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9:05 新华网

  

公立医院须向公益回归何必另建平价医院?

  公立医院都应该是平价医院,公立医院本身就应具备“平民性”,平价医院只是也只能作为过渡性产物。解决医疗困局的根本出路还是要尽快完成公立医院的回归。只有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从根本上摒弃医院扭曲的业绩观,才能使医疗卫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严格来说,平价医院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批公立医院。”在1月10日举行的卫生部首次“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坦言,卫生部之所以推行建立平价医院,是因为现在的公立医院失位了,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职能。

  令很多人疑惑的是,既然已经有公立医院庞大的系统,还有单独建立平价医院的必要吗?卫生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之所以提出这么一个思路,是根据广大群众的要求,也根据一些地方实际经验。

  这样的事实多数人并不陌生,虽然中国大多数医疗机构都还在戴着“公立”的帽子,而且还被归为“非营利组织”,但却并没有真正行使“公立医院”的职能。而要让公立医院舍弃滚滚利润,于一夜之间回归“本位”,显然过于轻巧。基于此,卫生部退而求其次,下决心另起炉灶,为低收入人群的医疗问题提供解决办法,这既是卫生部直面现实的大智大勇之举,更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务实之风。

  最新统计显示,占世界人口1/5强的中国,每年用于医疗的费用仅占世界医疗消费总量的2.1%左右。这其中既有医疗资源有限的原因,也存在着“有病不就医”的无奈。现在,“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困扰社会发展的一大隐患,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

  事实上,为群众治好病,提供方便、优质、价格合理的服务,乃医疗行业不可推卸的首要任务,也是其真正的业绩所在。遗憾的是,创收正成为许多公立医院的头等大事。公立医院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遗忘了“救死扶伤”的天职。在一些公立医院,在经济效益的刺激下,扭曲的医疗业绩观成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拦路虎。

  救死扶伤的医院应偏重医疗还是盈利?理论上是医疗为本,实际上却盈利为业。医院的定位是利润增长、规模扩大,不再考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而是想方设法如何从患者身上多收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研究报告指出,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滥用及药品价格失控,以及较为普遍的“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已成为困扰医疗卫生工作最为突出的问题。前不久在上海召开的“2005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一位政策研究专家表示: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内存在“三不分”的问题,即医疗机构公益性与营利性不分、医药不分和管办不分。

  本来,政府办公立医院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享受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而今,公立医院的种种表现不尽如人意,试图另辟蹊径,舍公立医院而建立平价医院,以达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初衷良好,值得尝试。但需要警惕的是,不能简单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平价医院身上,不闻不问现有公立医院的发展走向。需要明确的是,对医疗机构过度商业化、市场化的行为必须纠偏,对不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惩处。这样做,既是对公立医院的规范,也是对未来平价医院的发展定位。不难想象,不能规范现有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平价医院就能有效履行“公立医院”的职责吗?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医院的名号,也不在于“公立”和“私立”与否,而在于医疗体制的健全与否,在于相关政策的监管和落实力度。

  公立医院都应该是平价医院,公立医院本身就应具备“平民性”,平价医院只是也只能作为过渡性产物。解决医疗困局的根本出路还是要尽快完成公立医院的回归。只有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从根本上摒弃医院扭曲的业绩观,才能使医疗卫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何必另建平价医院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让地方政府都来出资再建平价医院,这合乎实际情况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有这样的财政承受能力吗?

  众所周知,我国的公立医院都是由政府投资建立起来的,多少年来,这些医院一直都享受着财政拨款和免税政策的支持,理应属于“非营利性”的,没想到经过10多年的改革,现在却“失位”了,而又要让各地政府重新投资建“平价医院”。这说得过去吗?还有这个必要吗?

  既然现在的公立医院“失位”了,为什么就不能让其“归位”,而硬要再折腾出一些“平价医院”呢?现在的公立医院都是躺在政府的“怀抱”里长大的,而且仍然还在吸着政府的“奶”,在政府免税的“绿荫”庇护下运作,理应承担起为平民百姓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即使政府投资有所不足,但政府也曾经给出过一些相应的政策,让医院有过“自谋发展”的空间,医院怎么能一有所发展就要“抛弃”政府,而让政府再“另立炉灶”,建平价医院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呢?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让地方政府现在都来出资再建平价医院,这合乎实际情况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有这样的财政承受能力吗?经得起如此“折腾”吗?卫生部官员称:让公立医院一夜之间回归“本位”不现实,怎么就没有想到让地方政府一下子都建立起平价医院来,也很可能“不现实”呢?要是这些地方的政府无力再建平价医院,那么这些地方的平民百姓有病就不治了?

  这些年来,一些公立医院在政府的直接和间接扶持下积累起来的医疗设备、技术、人才等资源,普通平民百姓都应有权享受,不可因再建平价医院而被无形地剥夺。更何况,中国的富人毕竟还不是那么多,平民百姓毕竟占绝大多数,果真要在就医上贫富分开,那就会造成公立医院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更为严重的是也会同时造成社会不公。

  由此看来,让各地再另建平民医院是不切实际的,用老百姓的话说叫“馊主意”,还不如让现有的公立医院在改革中“归位”。(吕霜)

  平价医院该不该建(观点)

  葛延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

  医改不能走市场化道路

  现在的医疗

卫生改革走入困局,根源在于它的基本方向有问题,医改不能走市场化的道路。基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无论是基本保障目标选择还是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选择,靠市场都无法自发实现合理选择,必须强化政府职能。政府的责任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只要医疗服务机构走向全面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及服务目标偏离问题就不可避免;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在此前提下,政府补贴需方和购买服务不仅无法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减轻不了政府的财务负担。

  另外,市场化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是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也是个人力量所无法左右的。因此,必须而且只能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否则就一定要出问题。

  王宇龙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

  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提供

  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领域存在政府“甩包袱”现象,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大部分基本医疗事业日益市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盈利性不分,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医疗卫生服务变成私人消费品,卫生部门健康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流行病预防意识松懈,部分计划内免疫和基本医疗还存在向居民收费现象。从医院改革来看,不加区别地市场化、商业化导致一些公立医院没有保障基本医疗的机构,医院营利动机过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损害了公平。

  建议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投入界限。在医疗卫生的大范畴中,公共卫生需求与服务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还应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卫生事权分担体制。医疗卫生事业主要是地方事业,对于地方病预防、常见多发病预防和控制、组织医疗保险等都应由地方政府完成。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的医疗卫生政策与规划的制定,如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医疗器械的监管与标准化等。此外,地区之间差异的协调、大型流行病监控等方面也应是中央政府的事权。

  李玲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医改需要总体方案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虽然进行了几年,但政府的方向不明了,目标不明确,缺乏一个总体方案。是在一步步伴随着经济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进行摸索。在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往往采取针对某个问题而改,治标不治本,容易引发更多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政府必须把医疗卫生提升为国策,恢复到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行为。

  医改一直进行,但是改来改去只局限在卫生部门,卫生部门的主体是国有医院。改来改去,矛盾焦点又集中在医院。医生也很冤枉,社会舆论对他们的压力非常大,医院的意见也非常大。

  我国的医疗体制在1949年到1978年非常有效,人均寿命从35岁提高到63岁,这是当时国际公认的奇迹。过去,政府目标非常明确,就是给老百姓提供价廉物美的服务和医疗器材,医院的管理、医疗体制等各方面都为这个目标服务。当时的医疗体制,在农村就是三级医疗,赤脚医生给农村提供服务,城市也是有一个垂直的体系。但现在,改革之后过去的东西打破了,新的并没有建立起来,这和政府没有大力推动是有关系的。卫生事业的主管部门是卫生部,但卫生部在很多问题上没有自主权,比如大量资源的投入,卫生部管不到财政那一块,管不到医保,也管不到药品。我觉得应该政府出面综合治理,单独靠医或者单独靠药都管不了。

  单靠卫生部门难解医改困局

  当前看病贵的成因及解决不了的症结,实际并不在医疗机构与卫生主管部门,而在于地方政府不愿意对医疗卫生投入必要经费

  作为最高卫生主管部门的卫生部,无权命令地方政府出资,所以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配合,其所提出的种种构想与“创意”,可能根本不能施行

  在1月10日举行的卫生部首次“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介绍卫生部长高强正式提出的各地建立一批平价医院的构想后又说,建立平价医院的经费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投入。在重申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得见死不救的规定后,关于到底谁来承担相关费用,毛群安认为,如果让医院全部承担下来,不但不合理且不现实,还是应该多渠道、分类别来办理。对于那些属于社会救助范围内的,应该由民政部按照特殊困难人群进行救济;那些参加合作医疗的,应该由保险解决。

  毛群安这番话凸显出这样一个事实,即当前看病贵问题,单靠卫生部门一家难以解决,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个中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即卫生部门作为行政机关,除维持自身运转所需经费外,根本没钱投入建立平价医院,也没有能力解决无钱医治的危重病人的救助经费;而所有这些费用,医院同样难以承担,否则医院就可能被拖垮,也难以得到发展。所以,解决看病贵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投入经费,离开地方政府与民政部门的支持,所谓平价医院及见死必救就将成为水中月、镜中花,难以付诸实施,至于减轻一般民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更将无从谈起。

  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前看病贵或者不贵,实质上是一个政府与民众对医疗费用的分摊比例问题。也就是说,在医疗总的费用不变情形下,如果政府投入少,则患者就必然支出多;反之,政府投入多,则患者负担可以减轻。所以,解决当前看病贵难题,也即减少患者对于医疗费用的支出,就必然提出政府应当加大医疗卫生经费投入的要求。这包括政府应当支付的医院所需费用,使其不需要从治病中盈利而能生存、发展,也包括投入资金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然也包括过渡阶段建立平价医院及抢救无钱危重病人的抢救费用,等等。

  这也可以使人明白当前看病贵的成因及解决不了的症结,实际并不在医疗机构与卫生主管部门,而在于地方政府不愿意对医疗卫生投入必要经费,有些地方甚至对医疗卫生零投入,更有甚者还要求医疗机构上交利润,“为财政作贡献”。而作为最高卫生主管部门的卫生部,无权命令地方政府出资,所以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配合,其所提出的种种构想与“创意”,可能根本不能施行。

  我们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即在卫生部不断就相关事项提出要求、予以强调,并提出具体设想时,各级各地政府均保持着沉默,似乎一切事不关己。包括民政部门在内,没有一方出面响应。这耐人寻味的现象背后,是部分地方领导重GDP增长、轻民生意识的流露,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公共财政的缺失。当前财政投入所具有的支持国有经济、兴建硬件设施的倾向,已与注重解决民生问题、追求社会和谐的要求越来越不相符,因而新时期的发展必须致力于重建公共财政,通过包括立法规定、列入预算、官员问责、实现民权等诸多制度设计,切实实现财政投入向重点帮助解决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转移。(魏文彪)

  谨防“平价”重回“高价”

  平价医院纵有千般不足,但它的出现毕竟是对以往“不成功”的医疗改革的一种纠偏和修正,是对医疗作为“公共物品”本质的一种回归,是值得鼓励的

  在日前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从高强的讲话中看,拟议中的平价医院具有这样两个特征:一是服务对象是特定的,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二是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这样两个特征引发了笔者几点质疑:

  首先,平价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一定是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这样一个“位差”也许为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生牟利提供可能,而这无疑会挤占有限的“平价”医疗资源,等于让国家补贴了不该补贴的人。长此以往,平价医院将难以为继,卫生部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这种状况发生呢?

  其次,平价医院,顾名思义就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医院。“预算式全额管理”很可能成为“大锅饭”:医院吃国家的“大锅饭”,医生吃医院的“大锅饭”。医院既然不能牟利,医生当然也只能是“死工资”,不能靠红包、点名费、承包、大处方等来牟利。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平价医院的服务质量,就必须要求医生要有很高的职业道德水平甚至献身精神。试问,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要求平价医院成为一块“道德绿洲”,这种前景现实吗?

  最后,平价医院的出现,并不能改变医疗服务的稀缺状况,因为相对于需求而言,医院仍然处于“卖方市场”的有利地位。平价医院开张后,会不会在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之后,又开始故态复萌,祭出“价格杠杆”,“按市场规律办事”,从“平价”走向“高价”?这种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实际上,现在许多公立医院,当初的定位就是非营利性医院,现在看来,它们盈利的劲头一点都不比营利性的私立医院要小,平价医院会不会重蹈它们的覆辙呢?

  需要强调的是,笔者对平价医院提出质疑,并不是反对平价医院,恰恰相反,平价医院纵有千般不足,但它的出现毕竟是对以往医疗改革的一种纠偏和修正,是对医疗作为“公共物品”本质的一种回归,是值得鼓励的。之所以提出这些问题,是希望卫生部在设计平价医院时,能够考虑得更周到一些,把困难想得更多一点,能够尽量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使平价医院真正能够成为解决弱势群体“看病贵、看病难”的一种有效举措。(沙洲)

  ·“平价医院”与“有限责任”

  ·新华时评:平价医院要过三道坎

  ·卫生部:建平价医院,有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平价医院将是公立医院 卫生部详述医改新思路

  ·建立平价医院、平价病房 收费标准谁说了算?

  ·卫生部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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