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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富解读养老保险调整:单位个人负担都不增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3:08 新华网

  

刘永富解读养老保险调整:单位个人负担都不增加

  [直播回顾] [现场组图]

  本次发布会由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鲁广锦主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将介绍我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
的还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焦凯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

  刘永富解析《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形成过程

  [刘永富]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很高兴同大家见面。国务院作出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我们贯彻落实这个《决定》的一些工作方面的安排。

  关于这个《决定》的形成过程,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强化养老保险管理,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特别是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是合理的,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显现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的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还没有做实,没有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调剂能力还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些新的形势和问题都影响到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完善。

  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基金规模大,运行周期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国家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非常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围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亲自参加调研。

  在一个月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这个《决定》以后,再次征求了各地的意见。2001年7月以来,我们还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这个制度积累了经验。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仅2003年,我们就组织近百人次,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到26个省市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2003年,劳动保障部又成立了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课题组,就完善制度做了充分的论证和研究,形成了总报告和十个分报告,并且征求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可以说,这一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

  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

  [刘永富] 《决定》的出台,是我国当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上简要地向大家通报一下《决定》形成的过程,下面向大家通报一下《决定》的主要内容。

  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对当前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又对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让更多的人享有养老保险作出了部署。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的可能已经见到了,有十项:第一,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养老金不得发生新的拖欠。二是统一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的改变;四是改变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让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七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资的机制,同时强化基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八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九是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十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建设,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确保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

  在这里,我还要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次完善制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帐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下面我把我们准备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工作的初步安排向大家做一个通报。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劳动保障部已经发出通知,对贯彻《决定》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的《决定》,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二是各地都要制定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报劳动保障部备案。三是制定工作计划,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十一五”期间,每年参保人数净增一千万人以上,年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期末参保人数超过2.2亿人。四是基本稳妥地进行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同时完成个人帐户规模的调整工作。五是再选择几个地区进行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试点,经批准扩大试点的省份,要抓紧制定做实个人帐户的具体方案。六是继续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七是加强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看住、管好老百姓的养命钱。八是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推进《决定》的顺利实施。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把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推向前进。非常感谢国内外新闻界的朋友对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非常愿意也非常高兴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社保基金是战略储备 不会马上动用;养老关系转移和接续将进一步完善

  [记者] 有一个问题,国家在统一了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以后,有些人如果交不起费用应该怎么办?

  [刘永富] 感谢你提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实践中确实有这样一个问题。首先,作为一个制度,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我们这个标准就是,在企业里,单位交20%,个人交8%。我们还有一些灵活就业人员,他们要交20%,12%进统筹基金,8%进个人帐户。有些人由于工资比较低,参保缴费比较困难,这些人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一种制度,必须要统一,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这种实际情况,所以对这些缴费比较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的补贴政策。

  他们如果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有一定的困难,各地根据当地的情况,对他们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的补贴,大概30%左右。另外,对一些就业困难的群体,比如说残疾人,也出台了社会保险的补贴政策,从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里面补贴一部分。就是说,我们在设计制度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这种情况,对于这些困难的人员,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费率上要比企业职工低,同时又设立了两项社会保险的补贴。

  [《新京报》记者记者] 刚才您在介绍情况的时候提到,我们目前养老保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当中,个人帐户这一块没有做实,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也不够高。我注意到,2000年的时候已经设立了一个社保基金,目前已经有1800多亿的规模,我想问这个社保基金在提高企业的养老金水平和标准,以及把个人帐户做实方面,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刘永富] 中国政府在2000年设立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建立了全国社保基金,现在有1800—1900亿,三分之二以上是中央财政拨款。这是战略储备,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在并不马上使用它。另外,它现在的规模还小,我们一年就要支付四千多亿,还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把它做大,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目前我们做实个人帐户和提高养老金的水平,主要还是要靠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还是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用于支持社保,进行补足。

  也就是说,我们这次完善制度,不会马上去动用这个战略储备,但是做大这个战略储备,是和我们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有关系的,我们也要抓紧进行。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刘部长,社保权利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这次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会不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会不会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另外,大家知道,现在劳动力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了,国家会采取哪些措施,让养老保险的关系能够得到方便快捷的转移和接续?

  [孟昭喜] 非常高兴回答这位先生提的问题。我想,这位先生提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三个问题。第一,涉及到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会不会加重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刚才刘部长介绍情况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大家了,这次完善制度,无论是调整个人帐户,还是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我们说,这次调整制度,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做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帐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是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小了,而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关于第二个问题,这次制度完善当中,有一个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问题。计发办法改革之后,会不会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刚才刘部长也明确告诉大家,不会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我想就这个问题再多说两句。大家要清楚,这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主要是调整养老金的结构,以利于建立一个激励和约束机制,而不可能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

  针对不同的人群来讲,比如在这次完善制度之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规定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同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对他们来讲,根本不存在降低待遇的问题。对于另一类人群,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新人”,也就是1997年国家建立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他们参保之后,将来随着计发办法的改革,他们的养老金结构将要发生一定的变化。

  这个变化就是,它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与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一般来说会有所增加,帐户养老金由于帐户缩小了,会有所减少,但是总体来说,应该说和改革之前大体相当,或略有提高。

  对于1997年国家统一制度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而以后才退休的人来讲,这次调整当中,政策也做了明确规定,将来退休以后,除了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帐户养老金之外,还要根据他们缴费年限的长短,发给一定的过渡性的养老金,而这个过渡性的养老金,在过渡期内,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他的待遇水平要降低的,就不会减少,如果增加的,就逐步增加,这样也保证他们的水平不会降低。我们在东北地区进行的试点当中,就是这样做的,所以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根据我上面介绍的情况来看,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改革了计发办法之后,退休人员的待遇是不会降低的。

  最后,我再就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谈一下情况。我们国家实行的养老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就是说,你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建立养老保险关系。考虑到劳动力有个转移的问题、流动的问题,这些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也相应制定了一些劳动力在转移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的办法,应该说,从政策层面来讲,是能够转移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

  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在就业形势和结构都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参保人员流动也越来越频繁,所以关系转移当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由于现在养老保险统筹的层次还比较低,加上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涉及到养老保险基金在地区之间的转移和调剂问题,有些地区就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办法,与国家有关政策不太一致,所以也就使得有些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之后,养老保险关系不能够及时接续,有的人达到了退休年龄,不能够享受退休待遇。

  下一步,结合国务院的《决定》的贯彻实施,我们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一,国务院《决定》也提出来了,要尽快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建立省级统筹,这样就可以解决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的问题,消除一些障碍。二,随着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的试点不断扩大,帐户基金积累多了,这样转移的时候,基金就跟着转移走,也可以为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之间流动提供有利条件。三,我们在贯彻决定的过程当中,不断调查研究新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现在已经出台的转移接续的办法,为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顺利接续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服务好。谢谢!

  [刘永富] 我想刚才孟昭喜先生已经很详细地回答了你的问题,我给你提供一个信息,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我们是贯彻一个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第二是要建立一个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长效机制。

  就这个计发办法的改革,我们在东北试点的时候进行了广泛的测算,对于未来五年之内退休的人员,进行了模拟实验,结果是绝大多数未来五年退休人员的待遇会提高,只有少数人的待遇会降低。结论是,凡是参保时间长、缴费比较高,按照国家规定退休的这些人的待遇,都会提高,有的幅度还很大。

  有少数参保缴费的时间比较短,退休又比较早,就是提前几年退休,缴费又比较少,这样的人按办法计算,养老金都要降低。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不能说已经既成事实了。我们采取了一个过渡的办法,增加比较多的人,我们给逐步增加,减少的人我们都给补起来,仍然按照这个数给你,所以不会降低他们的待遇。

  下岗、失业,暂时中断劳动关系的人可以个体的身份参保缴费

  [上海东方卫视记者] 我有一个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问题,到年底了,农民工都辛苦了一年,政府有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发放,让他们顺利过年。

  [刘永富] 这个问题虽然不是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但是这确实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问题,中国政府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大家都知道,在这方面多次提出要求。去年温家宝总理还帮农民工讨工资,国内外的许多新闻媒体都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去年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三百多亿,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对这部分的拖欠,经过各地区和各部门,特别是建设部、劳动保障部的努力,在去年,90%以上的已经解决了。当然,还有一些没有解决。

  这个问题虽然不是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但是这确实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问题,中国政府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大家都知道,在这方面多次提出要求。去年温家宝总理还帮农民工讨工资,国内外的许多新闻媒体都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去年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三百多亿,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对这部分的拖欠,经过各地区和各部门,特别是建设部、劳动保障部的努力,在去年,90%以上的已经解决了。当然,还有一些没有解决。

  [《视点传播》记者] 请问孟先生,城市中有大量的流动人口,还有灵活就业人员,他们与用工单位有时候是形不成完善的合同关系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合同的,也就是说,他们得不到国家一些相关的福利政策的保护。我的问题是,我们有没有一种机制上的办法,保证这些人的权益?还有他们怎么样参保?还有一个问题,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些是无业人员,就是阶段性的或者是一个时期没有就业,这部分人怎么参保?他们怎样才能得到我们的保障?有没有一种机制上的办法来保证他们的权益,让他们也能够参保?谢谢。

  [孟昭喜] 非常感谢你提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也很有代表性。你问有没有一种机制,能够保证这些城镇当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暂时中断了劳动关系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我想,这一点,我国政府是非常关心的,也是非常重视的,我们的目标和口号是让更多的人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参加社会保障。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现在正在多方努力,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一方面,现在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来看,国家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用人,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中应该明确他的权利和义务,这个权利当中,就保证他要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这个义务当中,也包括他参加社会保险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现在也确实有些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去执行,有意减少一些参保人数,降低一些缴费的工资,还有一些单位根本不为这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交纳社会保险费。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现在的做法是,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力度,另一个是加大宣传,要求这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有这种意识,积极向有关方面来举报,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这种举报,都会作出认真的查处,要求这些单位按国家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他们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交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那些由于种种原因,或者是下岗、失业,暂时中断了劳动关系的人,只要他们愿意而且有能力继续参保缴费,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政策方面、服务方面也有规定,允许他们以个体的身份参保缴费,我们的经办机构也为他们的参保缴费开设了专门的窗口,提供周到、方便的服务,使他们能够继续参保,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我想,随着这次国务院《决定》的贯彻实施,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我们工作方面的改进和加强,你所提出的这个问题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这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护,谢谢!

  [刘永富] 我再补充两句。第一,只要在城镇有工作、有收入,不管你是在单位工作还是从事个体工作,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第二,你只要参加社会保险,就有人为你办事。我们孟昭喜先生这里有一个系统,全国有12万人,在县以上都有经办机构。经办机构里专门开设了办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窗口,就是说个人可以去办。

  你只要参保了,缴费了,就和政府建立了社会保险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会终身保存下去的。你先在北京市东城区参保了两年,又失业了一年,这一年没有交,又到西城交了三年,七年的时间里就交了五年,然后又到了天津交了几年,这些都是累积起来的,你缴费的帐都在我们的信息系统里,就是说是可以继续的,也是可以转移的。

  目前对退休年龄进行相应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

  [上海《新民晚报》记者] 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没有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相应的调整?谢谢。

  [刘永富] 这个问题有点专业的味道。焦凯平先生负责养老政策已经23年了,他对历史方面比较熟,请他来回答这个问题。

  [焦凯平] 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国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男女是不一样的,男职工60岁,女职工又分干部和工人,干部是55岁,工人是50岁。此外,在不同时期,国家对正常退休年龄以外还有一些提前退休的规定。现行的退休年龄,应该说是存在一些问题的,首先他明显偏低,这个偏低是指和我们现在人口的寿命、和老龄化的形势相比是偏低的。

  另外,和国际上相比,国际上多数国家退休年龄男女是一样的,而且多数在60岁以上,有的达到65岁,有的67岁。另外,女职工中的干部和工人由于退休年龄不一致,实际当中产生了一些矛盾。因为改革以后,干部和工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分清楚,所以经常出现一些矛盾。 因此,我们现行的退休年龄,应该说确实存在着问题,各方面意见也比较大,改革的呼声也很高。但是,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决定》对这个问题没有作出规定,主要是考虑目前对退休年龄进行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

  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口很多的国家,现在又在进行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就业方面的矛盾非常突出。另一方面,也考虑到这个问题非常敏感,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再加上目前各个方面的意见还不一致,有的说要调,有的说先不要调,所以现在这个事情非常敏感,需要非常慎重地作出决策。当然,这次没调不等于永远不调,随着以后大家形成共识,随着时机的成熟,将来是会解决的,也希望媒体能够继续关注这个问题。

  [《财经》杂志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改革需要付出多少资金?如何分配?第二,统筹扩大以后,是否增加了财政压力?如何评价?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刘永富] 我们这次完善制度,主要还是着眼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就是要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人享受社会保障,同时加强基金的征缴,发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在这个基础上,各级政府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我们98年以来已经这么做了,98年,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了24亿,逐年增加到今年,是500多亿。

  这些钱主要用于确保当期的发放。这次完善制度,要把个人帐户逐步做实,中央财政就要对确定做实的省份给予适当的补助。比方说,辽宁2001年开始做实个人帐户,每年中央财政补助14.4亿,每年做下来的钱,今年可以做实到60亿,我们这种长效机制就建立起来了。地方财政也补一部分钱,在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下,就把老百姓用于未来养老的钱攒下来了。这次完善制度,可能有两个方面要涉及到增加财政的投入,一个方面就是做实个人帐户,中央和地方财政要给予补助;第二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这几年也是这么做的,财政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助。

  当前,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很好,财政增收比较多,拿这些钱用在老百姓身上,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事业上,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这个钱是拿得起的,是应该拿的,也是值得的。以前这么做了,以后还会这么做,而且还会做得更好。

  [鲁广锦] 今天上午的记者招待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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