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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证”岂能变成“逃税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4:46 深圳商报

  据报道:在某市最高档的小区拥有别墅、进出开着豪华私家车、实际身价已超过千万,但就是这样的大老板,还想方设法将自己混进下岗工人的队伍,以领取一张“再就业优惠证”,目的只是为了避税。仅当地一个分局今年已经遇到了近百位这样的个体工商户。

  劳动保障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资格审核的主要凭证。但是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多、流动性大等原因,基层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很
难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而只要拿到了“再就业优惠证”,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就只能同意办理减免税手续,这就造成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与审核脱节,使“下岗证”变成“逃税证”成为了可能。

  国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是为了调动广大下岗职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而不是为了给少数别有用心的经营者提供所谓的“合法避税”凭证。笔者认为,要杜绝此类现象,首先就要加强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严把“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关,加大对违规使用、骗取税收优惠者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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