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体现企业自治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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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4: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刘意 王保树在沪解析《公司法》修正案 《公司法》修改专家顾问组成员王保树日前在沪指出,新《公司法》消除了对投资者利用公司转变的限制,降低设立公司的条件,从而更好地体现出营业自由,突出企业自治
王保树指出,新修订的《公司法》在五大方面作了重要修改:一、从侧重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向方便社会各种投资者利用公司转变,突出各类投资主体的平等;二、从防止滥设公司转变为方便设立公司;三、尊重公司自治,重视公司章程的作用;四、从强调事先规制到加强事后救济;五、净化公司法的内容,协调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王保树是在由上海证监局和上海期货同业公会共同组织的《公司法》修正案解析暨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会上作上述表示的。辖区各期货公司高管人员及营业部负责人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