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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拟明年出台IRB指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4: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莉

  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内部评级法(IRB)将成为继资本充足率之后的又一个关键词。

  日前,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赵志宏在出席第二届中国国际信用和风险管理大会时称,银监会拟于明年出台《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工作指引》,对内
部评级法实施工作作出战略性规划和统一部署。

  他称,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资本充足率标准监管方式,在未来5至10年,将逐步被更为先进的内部评级法所取代。

  据赵志宏介绍,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成立了跨行IRB法工作组,其核心成员包括工、中、建、交等大型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的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该工作组的运作为国内外银行界的IRB技术交流提供了有效平台。

  赵志宏分析,到2007年年底前,中国大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将达到1988年资本协议规定的8%;与此同时,监管当局鼓励大银行开发内部评级体系,条件成熟时将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采用IRB法进行资本监管。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在推进IRB的过程中不宜搞“一刀切”,对先具备条件的银行可先采取IRB法进行资本监管,特别是对大型银行,而对其他银行可继续按照普通标准监管。

  赵志宏透露,目前包括建行在内的几家大银行正在积极建设IRB系统、建立数据库,及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其中个别银行已经完成IRB模型测试,进入业务流程,有望于2007年实现IRB在公司和零售业务敞口的提前应用。

  名词解释:内部评级法(IRB)

  对信用风险估值进行评判的方法,是2001年初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中引进的,并拟于2006年后实施。

  对于公司授信风险而言,委员会还将IRB划分为基础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基础法和高级法在计算公式及授信期限等调整因子上存在着一定差异,最终导致金融机构在计算风险资产及提取相应准备上存在巨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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