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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再保险法规今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13: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再保险市场的法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今日正式实施。最为市场关注的是,《规定》首次明确了保险法中关于商业再保险“优先境内分保”的政策要求。

  明确境内优先分保具体实施办法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再保险市场一直是以法定强制分保为主。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中资再保险公司得以有20%的法定分保进账。但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法定分保比例逐年递减并即将于2006年取消,国内再保险业务将全面实行商业运作。对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即直接保险公司办理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至少两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出要约,并且要约分出的份额之和不得低于分出业务的50%。

  向单一公司分保须执行80%的限制性比例

  为防止风险过于集中,《规定》明确,除航空航天保险、核保险、石油保险、信用保险外,直接保险公司办理合约分保或临时分保的,应符合每一危险单位分给同一家再保险分入公司的业务,不得超过直接保险业务保险金额或者责任限额的80%的要求。同时,《规定》要求直接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的关联保险公司办理分出业务时,不得超过直接保险业务量的20%,旨在对关联保险企业间分保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控制。

  对外国再保险分公司偿付能力要求放宽

  《规定》根据市场趋势,对开展国际再保险业务作了明确规定: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只需按照其总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认定。同时,《规定》要求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向保监会提交相关报告,以证明其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及经营情况。

  《规定》也再一次对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限制。据了解,有的外资保险公司利用特约分保的方式,通过其境内分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把境内分公司获得的利润转移出境的做法,在业内已成为“潜规则”。

  此外,《规定》还首次明确了再保险分入分出公司的相互义务、保险经纪人在从事再保险经纪业务时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规定了再保险业务的相关报告制度等。

  (毛晓梅/文 陶虎/图)

  链接

  再保险,即“保险的保险”,保险公司把自身承担的风险责任部分或全部分摊给其他保险公司,达到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目的。

澳大利亚HIH再保险公司破产案直接导致了一系列保险公司同时破产;美国“9·11”事件的巨额损失70%是由再保险市场承担的……
首部再保险法规今实施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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