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初已实行新计征方法 每万元少交6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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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计税方式每万元少交650元 就读者关心的年终奖计税问题,记者再次请教税务部门有关人士 新快报讯(记者基诺)本报日前报道了年终奖可以分解为12个月确定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的消息后,多位读者来电了解详细情况。
记者昨日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请教了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有关人士表示,其实广州市民在年初就已经享受到了新政策的实惠。 广州年初就已经实行新计征方法 据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初颁发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广州市民其实早在年初就已经享受到了新政策的实惠。因为大多数单位的年终奖都是在春节前那个月发放,也就是说,职工在今年2月份领到的2004年年终奖,就是先除以12,再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后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一些单位按照原计税办法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也可在下期应缴税款中自行计算抵缴。 新算法可减少多少税负? 据了解,此前的做法是,对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最低免税额,全额作为所得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按照《通知》规定,广州市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这个税率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以来,纳税人如果得到一万元奖金可以少纳税650元。 新旧计税方式年终奖所需缴税对比(单位:元) 年终奖旧计税方式新计税方式“少缴”税款 100001625975 650 20000362519751650 30000612543751750 (叶志明/制表) 小链接: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 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其中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计入年终奖,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观宇/编制) |